我校副校长曾志平教授接受《法制晚报》专访

05.11.2013  11:53

近日,我校曾志平教授接受《法制晚报》专访,就“房叔无房表哥无表的反腐让人如鲠在喉”这一社会热点问题发表评论。

曾教授以专业的视角、广阔的角度观察,以法律人的逻辑思维、叹为观止的连牍妙笔给社会热点事件予以通俗解释,深入浅出、浅显易懂。并在2013年9月16日《法制晚报》法家访谈版全文刊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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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志平教授的访谈全文如下:

谁来解释“表”和“房”

      FW:那么以您专家的角度来看,大家对名表、对房产关注的价值在哪里?

曾志平:从新闻事件观察来看,“表”与“房”是事件引起关注的由头,当事者最终也如当初社会期待的那样罪名坐实,所以自然该表一表“表”与“房”的功。这里的功,人们首先期待了解名表或房产与“表哥”、“房叔”贪腐犯罪的关系。结果,判决出来了,两人的罪行竟然与名表和房产无关,大家有所疑虑,理所当然。不过,不解归不解,至于“如鲠在喉”吗?

      其实,在这两起新闻事件中,人们对“表”与“房”的持续关注,显然不在于“功”或“不功”,而在于其“引子”角色——除了表与房这些大家看到的,有没有更多?更多的是什么?简单地说,人们最期待法官的是,在宣告判决的时候,再告诉大家:你们质疑对了,从我们查证的事实看,“表哥”、“房叔”不仅有贪腐,数额还很大,远远超过那些名表与房产。

      进一步地,广州的法官还可以加一道:尽管“房叔”贪,他的工资和其他合法性收入也很高,买那些房子其实问题不大;好在有曝光,好在有人揪,不然要漏网了。 显然,真正的“鲠”,或在这里。按角色说话 照专业做事

  FW:对此,您有哪些建议呢?

      曾志平:这里,我要提出的另一个实质的“鲠”,是专业分工及其操守问题。专业,显然是资源分配市场中的优势代表。这里的优势,既是结果与分配意义的,也是义务与责任意义上的——领了专家的帽子(面子),得了专家的津贴(实惠),自然要尽专家的职分:按自己的角色说话,照专业的规则做事。在大众传播中,对一个群体的习惯性质疑,反映了公众对这个群体角色表现的不满。媒体“如鲠在喉”这样一个没有直接对象的批评,被人们倾向性地安在了法官的头上,虽然如前面阐述的那样似乎有点冤,不过,这冤得也很有限。

      因为,一些新闻事件的法官们的表现,多少给人们留下了自身专业角色并不靠谱的形象。“赛家鑫”事件(李昌奎奸杀案中,云南高院推翻了一审死刑的量刑,改判李昌奎死缓后,引发了社会的质疑。大家都认为李昌奎“应死刑,比药家鑫凶残”,故称其为“赛家鑫”。)中的高级法官发言人,论证改判不得力,一句“以公众狂欢的方式判人死刑”,惹恼公众的同时,也留给社会这样一个印象:云南省高院办案不太专业。一样,这次“房叔”案的发言法官,不去从“证据”与“案情线索”的区别这一专业的渠道说明判决书为什么没有提及“22套房”,偏去论证“房叔”有足够的合法收入购买这么多房产那样一个判决书根本不可能叙述的案外事实。其结果是,公众既对其表现的专业素养极端失望,更对其角色模糊、迷失专业伦理着实恼怒——这大概是最要紧的“如鲠在喉”。

      FW: 那么,如何做才能一定程度上减少这种“鲠”?

      曾志平:更要紧的是,作为国家机构中正义最后救济者的法院,除了自己尽好专业职分、持守职业伦理外,各方怕也要摘个清楚:对法官,既要注意社会的期待,也要做到对公道的爱护。在转型的时期,面对纷繁复杂的纠纷,我们期待专司纠纷的法官更多地担当责任——事实上,实践中社会对法官的期许是超额的。

      可是,我们也要知道,超额的期许会“压榨”出他们对专业冷静的空间,因此,我们在用刚硬的公义审视他们的同时,也该给他们以柔和的怜悯——譬如,在他们办结一些公众关注的案件时,站出来在自己作为综合性部门掌握的情况,向公众做个说明。犹如周日晚点名一样,该表扬的也得表扬下。毕竟,让法官这样一个公正的角色成为大家的“鲠”,那就太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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