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教师烧校长汽车 法庭上自称患短暂性精神障碍

09.10.2015  12:31

  因为对校长分配的岗位不满,宿迁市宿豫区一老师不仅将校长的车烧成了废铁,还点着了附近三辆汽车。近日,宿迁市宿豫区法院公开审理此案,虽然纵火者辩称自己患有短暂性精神障碍,仍被法院判处6年有期徒刑,并作出39万元的赔偿。

   对岗位不满纵火烧校长的车

  5月29日凌晨,停放在宿豫区实验高中门前的一辆轿车突然着火,并引燃了停在旁边的三辆轿车。先着火的车和与它邻近的一辆车被烧成了废铁,另外两辆车局部受损。29日下午,涉嫌放火烧车的犯罪嫌疑人张某被宿豫警方抓获。

  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张某是宿迁市宿豫区实验高中的教师,自2012年以来,他被校长徐某安排到后勤做勤杂工,负责给校内花木施肥、除草,今年又被安排管理学校的车辆停放。

  “自打徐某成了我们校长,我就结束了自己的教学生涯,失去了评选高级教师职称的机会,还因为后勤上的工作跟其他老师产生了矛盾。”张某认为,自己这几年工作上的不顺都要归咎于校长徐某,因此心中长期不平,这股怨气甚至使他经常失眠,产生幻觉,并最终决定要报复徐某。

  当晚,张某睡到凌晨2点就醒了,又想起了工作上的不顺。“当时想他以后一定还会整我,就准备把他车给烧了出口气。”张某称,随后他便趁夜抱着酒精和打火机跑到了学校门口,将徐某的黑色皇冠轿车点着后就匆匆离去。

  张某没想到的是,不仅徐某的轿车很快就被烧成了废铁,停在附近的另外三辆车也遭了殃。

   庭审时自称患短暂性精神障碍

  近日,宿迁市宿豫区法院公开审理此案,经法院鉴定,受损最重的两辆车扣除残值后损毁价值分别为217540元和144799元,另外两辆轿车的修理费也达数万元。

  在庭审中,张某对法庭出示的这组证据没有异议,但随后,他辩称自己患有短暂性精神障碍。

  “案发前经常失眠,经常出现幻觉。近十年没有服用精神病药物,没有到精神病院就诊,但是经常看些精神病相关的书籍。”随后,张某又出示了两份材料,证明自己曾因短暂性精神障碍于1995年2月7日至13日到宿迁市精神病院入院治疗,有精神病史。

  张某称,自己在案发前的确有轻微的精神疾病,但并不需要申请精神鉴定。而张某的辩护人也因第一次与张某会见时,他没有典型精神病状态而放弃了对其进行精神鉴定。

  因此,法院认为张某辩称的“患有短暂性精神障碍”的证据并不充分,不影响对本案的判断,因此不予采纳。张某因犯放火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六年。

  此外,由于事发后,保险公司先行赔偿了四名车主车辆损失共计39万余元并向张某追偿保险赔偿金,因此张某在承担6年有期徒刑之余,又向保险公司支付了39万余元作为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