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敬平:根除宰人旅行社还需制度跟进

26.03.2014  15:55

  22日晚,央视新闻频道“焦点访谈”播出了《宰人的滑雪一日游》的调查报道。23日,哈市旅游局吊销了涉案的哈尔滨芳林旅行社有限公司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予以取缔;取消导游员孟庆钰从业资格,吊销导游证;省森工总局对涉案滑雪场进行整顿和处罚。

  媒体监督报道后,当地相关部门迅速作出反应,取缔了宰人旅行社,开了导游员,对涉案滑雪场进行整顿和处罚。行动不可谓不迅速,处罚也非常到位,虽是亡羊补牢,仍赢得许多网友的掌声。笔者也为此感到高兴,但高兴之余,却感到有话要说,与其亡羊补牢不如退而结网。因此说,对相关单位和个人进行处罚仅是开始,如果能建章立制,防范于未然会更好。

  首先是建章立制,规范管理。俗话说,没有规矩不能成方圆。因此建议当地相关部门在处理这一事件的同时,对旅游行业进行建章立制或完善制度,从源头上抓起,做到防范于未然。与其事后被举报,被曝光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倒不如事前防范,把各种违规行为铲除于萌芽状态。例如建立完善的旅游价格体系,明码标价,坚决杜绝半路变相涨价等违规行为的发生。总之,一定要做到举一反三,警钟长鸣,规范管理才能不断提升行业的自身形象。

  其次是全员监督,强行入轨。面对面广量大的旅行社和从业人员,仅靠监管部门监督远远不够,必须依靠游客和社会各界的有效监督,并辅以严查重处方能强行入轨。要做到畅通监督举报渠道,方便大众监督举报。对各类举报要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对被举报的旅行社和从业人员,一经查实就要依据情节给与相应的处理,绝不姑息迁就。并把处理结果公布于众,既让游客和大众满意,又能有效地起到震慑和以儆效尤的作用。从而有效的维护和提升本地形象。

  再次是提升素质,创新形象。实践证明,外因只有通过内因才能起到作用,因而内因是决定性因素。在做好其他各项工作的同时,还要采取有效措施引导和激励旅游从业单位和人员不断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切实做到热情待客,诚实做事,规范操作。以自己的诚心、真心、热心,耐心服务好游客,用实实在在的服务质量和良好的职业操守吸引广大游客。金杯银杯不如口碑,你做的好与坏,都会被游客之口流传,做得好,就会引发滚雪球效应,反之,臭名远扬,游客自然会对你敬而远之。要清醒地认识到,宰客只能是一锤子买卖,还有可能被举报查处,只有最优质的服务才能吸引更多的游客,游客多了自然效益也就高了。何必目光短浅,做那自砸饭碗的蠢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