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点案件信息查询机 案件办理情况一目了然

12.08.2014  11:38

    核心提示

    办公楼大厅显眼位置,摆放着像ATM机一样的案件信息查询终端设备,案件当事人及其家属通过人机对话,可自助查询案件办理情况,按照要求输入查询数字后,案件信息及进展一目了然,这是德安群众近日在县公安局办事时可以看到的场景。

    这种模式将在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办事大厅普及。记者昨日获悉,省公安厅日前正式下发《关于全面实施执法办案公开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在前期公开试点的基础上,开始在全省公安机关全面推开执法办案公开工作,包括推广公开设备、开通公安外网,公开执法依据和执法流程等。

    试点执法办案公开

    提升执法公信力

    早在今年3月,省公安厅就下发了《全省公安机关执法办案公开试点工作方案》,同时从全省选取了一些公安机关作为试点单位积极开展了执法办案公开试点工作。

    德安县公安局被九江市公安局选定为全市公安机关执法办案公开试点单位。为加快推进执法公开试点工作有序开展,德安县公安局成立了以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雷雳为组长的执法公开试点工作领导小组。

    3月12日,德安县公安局有关人员赴同样被列为试点单位的南昌市公安局红谷滩分局“取经”。随后按照试点方案的要求,德安警方在3月中旬完成了三台公开试点设备(即案件信息查询终端触屏机)的采购,3月下旬完成了网络连接和安装调试工作。

    4月中旬和6月上旬完成了在德安县公安局外网开设执法公开专栏的任务,并公开了执法依据和流程。据统计,德安县公安局外网此次公开行政法规18部、法律27部、司法解释16部、部门规章16部;刑事案件、行政案件办理流程图各1个。

    7月底,公开试点设备正式接受办事群众的查询。德安县公安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查询终端通过与公安机关案事件系统连接实现数据同步共享。

    公安机关受理群众报案后,案事件系统将在受理案件通知书上自动生成案件查询编码,报案人、受害人等案件当事人及其家属,通过在查询终端上输入案件编号和查询编码,就能在第一时间准确查询到案件办理情况等相关执法信息。

    “这样做有利于进一步深化执法公开,保障案件当事人及其家属依法充分享有知情权、监督权。”上述负责人表示,设置案件信息查询终端,就是要通过公开的方式,引导案件当事人及其家属对公安执法办案情况进行查询和监督,以阳光执法倒逼民警规范执法,不断提升公安机关执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

    据了解,目前,德安县公安局在局机关大楼和蒲亭派出所醒目位置,设置了三台案件信息查询终端,受到群众欢迎。下一步,德安县公安局将对查询终端在功能上升级完善,并在全局执法部门推广。

    全省公安机关全面实施

    《通知》指出,今年3月至5月,各级公安机关按照《全省公安机关执法办案公开试点工作方案》要求,积极开展了执法办案公开试点工作。

    在认真总结前期工作,及时完善公开程序和内容的基础上,省公安厅决定自7月下旬开始,在全省公安机关全面实施执法办案公开工作。

    《通知》指出,推进执法办案公开是中央司法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也是法治江西建设的重要任务,对于改进公安机关工作作风,提高执法办案效率和质量,增强公安机关的执法公信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要求各级公安机关务必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强力推进。全省各级公安机关要成立由单位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执法办案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专门部门和专门人员负责日常工作,切实谋划、组织、协调、推动好本单位的执法办案公开工作,定期调度,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如期完成省公安厅部署的工作任务。

    开通外网公布执法依据流程

    据了解,为了更好地推进执法办案公开工作,省公安厅要求各地应于8月30日前将公开设备购置到位,9月10日前将购置设备安装调试到位,9月20日前开通运行。

    各设区市公安局应在9月30日前完成本地区执法办案公开检查验收工作,10月10日前将检查验收情况上报省公安厅。省公安厅法制总队将结合本年度执法质量考评,于11月上旬前完成对各地抽查工作。

    《通知》还对各级公安机关的配置进行了严格要求。市、县(区)公安局(分局)机关应各购置一台公开设备,并统一放置在办事办证大厅或信访接待场所;县级公安机关所属派出所每所购置一台,并统一放置在本所醒目位置;各地应按照前期下发公开设备技术参数要求自主购置,确保所购设备能安装、调试、运行到位。

    同时,各地公安机关要按照省公安厅要求,规范公开设备外观标识、查询界面、操作指南的设置。未开通本单位公安外网的市、县级公安机关,要按照省长助理、省公安厅厅长郑为文关于“各县公安外网一定要开通”的批示要求,指定专人负责,加强协调沟通,尽快开通本单位公安外网,并在公安外网醒目位置开设“执法办案公开”专栏,设置执法依据和执法流程两大模块。

    拓展群众知晓和参与率

    执法办案公开,是老百姓一直以来都非常关注的工作,因此《通知》对这项工作的宣传也提出了明确要求。

    《通知》要求各级公安机关要充分利用手机短信、网上公安局、公安微博等新媒体以及报纸、电视等传统媒体,结合当前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广泛开展“执法办案公开”宣传活动,大力宣传公安机关执法办案公开的方式方法、内容及意义,努力拓展群众对“执法办案公开”的知晓率、参与率。

    各地受理刑事行政案件时,办案单位及办案民警要及时将受案通知书送达特定当事人,将执法办案进展的查询方式方法告知特定当事人,确保特定当事人已知、会查公开设备,及时知晓所涉案件的进展情况。

    落后要取消评优评先

    为了确保执法办案公开工作贯彻落实到位,《通知》要求,对于执法办案公开情况,各地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调度,及时掌握工作进展,研究工作中出现的问题,适时组织调研抽查,督导所属单位和部门及时、保质、高效地完成公开任务。

    各地执法办案公开工作完成情况要纳入单位绩效考核和年终执法质量考评工作,对工作进展缓慢,任务完成不及时的单位,应取消年度评优评先资格。

    记者还了解到,目前全省各地公安机关已经按照《通知》要求,正大力推进这项工作的开展。

    ◎文/新法制报记者廖世杰 图/施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