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严查\"一把手\"违纪违法案件 立案383件
“查办案件工作是纪检监察机关的重要职责,查办案件能力是纪检监察干部的看家本领。纪委不办案,就是老虎不长牙,惩腐就没有威慑力。”这是江西省纪委主要领导同志经常强调的一句话。
江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始终将查办案件工作作为纪检监察工作的重中之重,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既打“老虎”、又拍“苍蝇”,严惩了一批腐败分子,维护了党纪国法的严肃性。今年1至11月,全省共立案查处“一把手”违纪违法案件383件,同比增长44.5%;受理信访举报39575件(次),同比增长61.3%;立案5219件,同比增长8.34%;结案4924件,同比增长12.2%;给予党纪政纪处分5409人,同比增长14.3%,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处理285人。其中,省纪委监察厅立案9件,同比增加2件。
完善机制、攥紧拳头,凝聚惩腐强大合力
党委、政府尤其是主要领导的重视和支持是纪检监察机关开展查办案件工作的前提条件。
江西充分发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龙头”作用,每年由省委书记、省长以及其他省委常委、省政协主席带队,对各地各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检查考核,而案件查办情况是检查考核的重要指标。今年,在总结经验、立足实际的基础上,江西将社会评价机制引入责任制检查考核之中。这一举措既促使各级党委履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主体责任,也促进了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特别是办案工作的支持。
查办案件仅仅依靠某一部门单打独斗是不行的,必须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增强反腐败工作合力。今年6月,江西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周泽民主持召开省反腐败协调小组会议,省委常委、省委组织部部长,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省法院院长、省检察院检察长,以及省公安厅、省审计厅等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会议,共同研究加强反腐败组织协调工作,审议通过了《江西省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规则》,建立反腐败协调联席会议制度和协调小组决定事项的落实机制。
为及时做好中央巡视组移交信访件的核查工作,江西创新方式方法,上下联动、整合力量,成建制抽调了若干个设区市纪委的案件检查人员参与,核查人员集中办公,由市纪委负责案件检查工作的领导带队,在省纪委统一组织下开展工作。对经核查发现确有问题的干部做出相应处理,对无中生有、与事实不符的予以澄清,对小问题及时拉拉袖子,做到查清问题与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相结合,体现了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的思想。
江西省纪委常委会还建立了“议”案制度,定期听取办案情况汇报,分析办案形势,查找存在的问题,研究加强和改进措施。为加强案件查办力量,该省对委厅机关部分内设机构进行了调整,在原有四个纪检监察室的基础上,新设立了纪检监察五室。先后举办了全省纪检监察机关提高办案“五能三化”水平专题研讨班和省直纪检监察机构提高“抓早抓小”能力培训班,不断增强办案人员的组织指挥、协调配合、指导督办、调查取证、总结分析能力和查办案件规范化、专业化、信息化水平。
痛打“老虎”、狠拍“苍蝇”,保持惩腐强劲势头
江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紧盯群众反映强烈的腐败现象易发多发领域和关键岗位,既痛打“老虎”,抓大要案查处,不“养虎为患”,又狠拍“苍蝇”,解决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不“纵蝇为害”。
今年以来,江西省纪委监察厅先后严肃查处了南昌大学原校长周文斌,省交通运输厅原副厅长许润龙等7名厅级干部违纪案件。全省共立案查办县处级干部违纪违法案件96件,同比增长29.7%,各设区市纪委查办了一批在当地有影响的大案要案。九江市纪委查处了市水利局原党委书记裴某受贿案,萍乡市纪委查处了上栗县人大常委会原主任杨某受贿案,新余市纪委查处了市粮食局原局长刘某受贿案,赣州市纪委查处了宁都县原县长杨某受贿案,抚州市纪委查处了金溪县原副县长徐某受贿案,等等。
为切实维护和保障群众利益,江西加大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基层腐败案件的力度。今年以来,全省共立案查处基层党员违纪案件3775件,同比增长6.2%。南昌市纪委查办了国家助学金领域腐败案件,萍乡市纪委查处了卫生专项资金腐败案件,吉安市纪委查处了国家节能减排技术改造奖励和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项目腐败案件。
今年7至9月,江西省纪委监察厅还开展了领导带案下访活动,13位委厅班子成员深入基层一线,亲自督办信访举报案件,亲自协调突出信访问题,严肃查处了一批违纪违法案件,解决了一批损害群众切身利益问题。在带案下访的26件信访举报件中,立案调查18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1人,移送司法机关7人。
查处一案、治理一片,发挥惩腐治本功能
江西省委书记强卫强调,“要剖析查处的典型腐败案件,注重堵塞制度漏洞,建立健全制度,警示教育更多的人,防止再次发生类似问题。”江西坚持把查办案件与加强警示教育、推进建章立制、强化监督制约以及刹风整纪等结合起来,促进惩治成果更好地向预防成果转化,切实发挥查案治本功能。
2012年11月,江西省农机局原局长王某因涉嫌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农机生产经销商财物,为其谋取不正当利益,被省纪委立案调查。这一案件暴露出江西民生资金管理方面存在“国家出钱、贪官获利、奸商发财、农民受骗”的问题,引起了江西省委、省政府、省纪委的高度重视和反思。为起到查处一案、教育一批、治理一片的效果,今年4月,江西在全省范围内部署为期半年的对涉及民生的政府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确保民生资金运行安全、最大限度惠及民众。全省共自查6项民生资金273.23亿元,纠正各类违规资金9.6亿元,处理1933人,其中移送司法机关处理205人,给予党纪政纪处理299人。
针对近几年交通工程建设领域腐败案件频发的问题,江西积极探索整改措施,下功夫管住权力、堵住漏洞。今年下半年,省交通厅痛定思痛,将最容易出现权力寻租、暗箱操作的招投标环节,列为改革创新的重点,在南昌至上栗、南昌至宁都两个高速公路新建项目试点,从项目备案、招标方案招标文件审批、发布公告、投标单位报名、发售招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开标到评标等全过程全部通过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与江西省电子开标评标系统完成,从源头上规范招投标工作流程,逐步建立健全科技反腐防控机制。
针对高校在基建、招生、物资采购、财务管理等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违纪违法案件呈易发多发态势,江西通过建章立制探寻遏制腐败的长效机制。从2014年高招录取开始,江西每2小时将更新一次高招预录取和录取状态考生信息,实现考生查询录取信息和录取现场基本同步;实行高校党政主要领导不直接分管“人财物”,集体决策党政“一把手”末位表态和重大项目审批须经党委书记、校长和分管校领导“三人审批”等规定;建立招投标活动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制度,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作为高校工程建设招投标活动的必经程序;建设并开通“省属高校网络举报平台”,建立高校腐败问题及时发现和揭露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