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西湖区:以案件质量评查为抓手促司法行为规范化

30.05.2016  18:49

近年来,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检察院作为全省案件管理工作的先行者,积极探索,努力实践,以案件质量评查为抓手,有效发挥案件管理职能作用。2008年以来,该院共评查案件902件,纠正各类质量问题241处,规范“告知权利义务、讯问犯罪嫌疑人、援引法条、送达文书、 宣告不起诉”等重要司法行为15项,干警司法的规范意识不断强化。

      注重构建评查机制,强化评查规范性。 一 是成立专门机构。成立评查工作领导小组,检察长任组长,组建评查人才库,下设评查办公室,主任由案管中心负责人兼任。评查人才库由案件评审小组成员和相关业务部门骨干组成,评查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具体评查工作。二是制定评查制度。2008年,该院制定了《案件评审小组工作制度》和《案件质量督察工作制度》,近两年,又先后制定了《案件质量评查员工作规范》、《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办法》、《案件质量评查范围》、《案件质量评查标准》等一系列工作制度。 2015年在原有制度的基础上,完善汇总为最新的《案件质量评查办法》。三是精细评查标准。制定职务犯罪、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等各类案件质量评查标准,内容涵盖证据采信、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办案程序、风险评估、文书制作、卷宗装订、涉案财物处理、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刑事司法政策贯彻落实等多方面。评查 工作中,评查员综合运用各项标准进行认真审查,将案件和法律文书质量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注重创新评查方式,强化评查针对性。 一 是采取多元评查形式。建立并完善日常评查、专项评查、重点评查、个案评查等多元化评查体系。对职务犯罪撤案、不起诉、撤回起诉、无罪判决、起诉与判决罪名不一致等各类检察业务案件,以及判决、裁定已生效的刑事案件起诉书、抗诉书、不起诉决定书、刑事申诉复查决定书等法律文书,进行日常评查;对特定类型、办案环节以及特定时期或者人员办理的案件进行专项评查;对社会影响重大、群众关注度高的案件进行重点评查范围;对纪检监察和控申部门反馈过来的存在办案质量问题,且不宜纳入复议、复核、刑事申诉复查等法定救济程序的案件进行个案评查。二是灵活运用评查方法。在评查实践中,该院采取两种评查方法:一是一人评多 案,二是多人评查一案。对评查结果为不合格的案件以及重点评查案件和个案评查案件,由多名评查员对同一案件进行评查,多个角度对办案质量进行综合评价,既有利于全面、系统地评查出案件存在的问题,又能防止评查报告有失公允。三是尝试网上评查案件。2015年,该院试行在系统上评查案件,评查员根据权限登录 系统,查看被评查案件在系统中的办理过程是否规范,包括案卡填录、流程运行、文书制作、风险评估、用印打印等各方面,更加客观全面、高质高效地评查案件质量。

      注重运用评查结果,强化评查实效性。 一是评查结果全院通报。每次的案件质量评查都会由评查办公室汇总形成详尽的评查报告,先由办案部门及承办人对评查结果提出意见,再将修改后的评查报告提交检委会审议。检委会通过后,由案管中心通报评查结果,承办人分别形成书面整改意见,并限期对案件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通报一个月后,案管中心会对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并再次形成案件质量评查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在下一次检委会进行通报。2014年以来,共制作质量评查通报8期,实名通报15人。二是评查结果纳入干警司法档案。2015年,该院共组织开展了四次评 查,每次案件质量评查之后,将评查过程中发现的办案干警在案件定性、法律适用、文书制作、卷宗装订等方面存在的质量问题,予以登记并归集到干警司法档案,档案的内容包括《评查登记表》、《案件质量评分表》、《干警整改报告》,目前已对侦监科、公诉科所有干警建立了司法档案。三是评查结果作为检察人员业绩评 价的重要依据。对在评查中发现问题较多的承办人予以警示教育,对评选出的优秀案件承办人、优秀法律文书和精品案件予以表彰奖励。评查结果作为案件评审小组成员选拔、评先评优、岗位调整、职务任免、晋级晋职、责任追究的重要参考。评定为不合格等级的,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