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告官”案或大增 打破敏感案件不被受理潜规则

04.05.2015  14:59

   民告官”案件或大增是利好

  5月1日,最高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意见》开始实施,地方法院在意见实施前纷纷出台实施细则,对立案登记制的实施加以细化规定。这意味着,立案门槛大幅降低,可能引来诉讼潮。

  根据2014年年底就开始试点立案登记制度的四川省郫县法院的统计,经过4个月的试点,郫县法院受理案件的数量已经达到了2000多件,比去年同期增长了10%至15%。同为立案登记制改革试点的海安县法院也遇到了和郫县法院相似的情况,从今年1月1日到1月26日,海安县法院共受理案件894件,比去年同期上升了17%。如今,最高法院正式在全国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按照试点法院的经验,全国法院即将面临着一个受案特别是行政诉讼受案的高潮。

  这对于地方政府和一些行政机关而言,首先是一个利空。立案难主要体现在行政诉讼中,过去一些地方党政或明确下文或暗中“潜规则”规定,对于征地拆迁、招商引资等等涉及对行政机关诉讼的敏感案件,法院不得受理。如今,法院搞“立案登记制”了,这意味着许多所谓“敏感案件”也会进入诉讼程序,这对于地方政府和行政机关而言,不是更难堪了吗?利空的或许还有法院,因为短期内会有大量的案件特别是行政诉讼案件涌入法院的大门,法院恐怕人力、物力上难以招架,当然,他们在审案中面临着地方党政官员的压力也会更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