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县首开案议会引入民间力量审议行政复议案
原题:引入民间力量审议复议案 据不同案情选非常任委员
8月27日下午,新建县首次行政复议委员会案议会召开。参与案议会的非常任委员有律师、司法调解能手、新闻记者,他们对此次提交案议会的3个行政复议案件都表决了个人意见。
这是新建县自2012年开展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以来,首次引入民间力量审议复议案件,被认为有助于提升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质量,也有助于提升行政复议的正当性、权威性。
新建县行政复议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法制办主任邓志宏表示,召开审议会只是试点工作探索的一小步,只有通过不断尝试,才能对创新复议机制不断进行完善。
首开行政复议 委员会案议会
“我个人认为,林业局作为代表县里行使林业管理权的行政机关,应当向县政府打报告,注销误发的林权证!明知有错而不改,的确存在不作为!”
8月27日,在新建县政府二楼会议室,江西新兰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兰英针对一起行政复议案件,表达了自己的看法。
当天,新建县就三宗行政复议案召开了案议会。张兰英作为新建县行政复议委员会非常任委员,就“新建县流湖乡程坊村村委会不服县林业局行政不作为案”作了以上发言。
原来,2006年林改确权发证期间,由于流湖乡林管站没有认真阅看相关材料,造成属于程坊村松山组的马尾山全部误发给北城村大村组。这一事实直到2012年才被程坊村发现(本报于2014年8月1日进行了报道),多次维权无效的情况下,程坊村委会于今年8月5日向新建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要求县林业局履行法定职责,撤销误发的林权证。
案件经办人、新建县法制办工作人员易昌斌在审议会上介绍,他从林业局了解到,迟迟未能撤销误发的林权证,是因为北城村声称证已遗失。
“证遗失了就不能撤销吗?”对这一说法,非常任委员、江西日报记者蔡颖辉表示不能认可,“不能以找不到证件为由推诿”。
非常任委员、新建县法律服务中心主任章小武则表示,林改确权这项工作很复杂,会出现一些错误甚至漏登的情况,但已经发现错误而不去纠正,“做法上确属不作为”。
经过激烈的讨论以及表决,新建县行政复议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法制办主任邓志宏宣布,“新建县林业局确实存在行政不作为的情况,将以书面裁决的形式送达县林业局,并督促他们立即整改,依法尽快履行职责”。
当天,委员们还对其他两起行政复议案件表决了审理意见。
非常任委员由社会人士担任
据了解,这是新建县自2012年启动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以来,第一次召开行政复议委员会案议会。
2012年,江西省决定创新行政复议机制,选择南昌市、新余市、新建县以及东乡县4个市、县开展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要求4个试点市县结合本地实际,制定试点工作方案。
2013年,又有九江、景德镇、吉安、抚州四设区市和丰城、兴国、芦溪、泰和、安福、瑞昌、婺源七县(市)陆续开展试点工作。
在县级试点工作中,新建县一直走在前面——不仅于2012年12月率先成立委员会,这次审议会的召开在县级试点中也是首次尝试。
新法制报记者了解,试点市县的普遍做法是,收回市(县)属部门下设行政复议机关的行政复议权,行政复议案件交由行政委员会集中受理、集中审理。行政复议委员会由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常任委员和非常任委员组成,其最大的亮点是引入专家学者等外部力量担任非常任委员,参与案件审理。
新建县行政复议委员会向社会公开招聘以及定向招聘非常任委员,要求应聘人员为“行政机关以外的法律界专业人士和专家学者等人员”。
从事司法调解工作32年的章小武说:“老百姓信任我,政府也信任我,如果我参与到其中,复议结果或许更能被接受。”为此,他积极主动报名并当选。
2012年12月,非常任委员确定13人当选。他们中,有关注民生民情的记者,有司法系统的业务能手,有从业经验丰富的律师,还有来自基层的村官、居委会干部等。
事实上,促进行政复议更加公开、公正是非常任委员应聘的初衷。
非常任委员之一、江西中戈律师事务所律师熊建平说:“非政府部门工作人员参与表决可以确保委员会的相对独立性。”在审理一些涉及专业领域的案件时,律师和学者的表决意见将更具备专业性。
“以后还会视情况调整非常任委员的结构,聘请金融、保险等领域的专家加入到复议队伍当中。”8月27日,邓志宏表示。
创新复议机制提升公信力
首次案议会结束后,新法制报记者联系上新建县流湖乡程坊村委会主任刘芳恒。
让记者惊讶的是,作为村主任,刘芳恒对于这次案议会的召开竟不知情!
对此,常任委员之一、新建县法制办副科长符六根解释称,这是为防止当事人与委员之间私下接触,从而影响案件审议的公正性。
刘芳恒表示,第一次接触行政复议程序,他实际上并不抱有很大信心。
刘芳恒担心,新建县行政复议委员会和林业局都是机关单位,由前者审后者,能不能保证公平公正?但他听说审议会现场还有记者、律师在场,似乎松了一口气:“打开门来审,肯定不敢乱来。”
省法制办行政复议处调研员潘荣生表示:“相对信访,复议具有更为严格的法律程序;相对诉讼,复议不但程序简易而且免费。”
“此前行政复议是由专职人员受理,调查后出具一份意见给分管领导,再报上级机关批准。案件审查人员的意见占较大比重,裁决过程也不够透明。”
邓志宏表示,“今后涉访涉诉的行政争议通过行政复议解决将是大方向”,以往的复议机制很容易让人产生“复议机关自己说了算”,甚至是“官官相护”的联想。所以,一旦面临行政争议,老百姓往往会选择信访,而非行政复议。
“提升复议公信力,才是让行政复议成为解决行政争议的主渠道”,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袁明圣表示,这需要在完善、保障行政复议本身的相对独立性上下功夫。
“现在引入民间力量参与复议,一来专业型人才可以充实复议队伍,二来也能保证复议结果公开、公正、透明,”邓志宏表示。
邓志宏指出,通过创新行政复议机制,重塑群众对行政复议这一救济途径的信任,“这才是试点的目的所在”。
非常任委员名单 根据具体案情选定
新建县行政复议委员会成立已近2年,为何到今年才召开首次案议会?
事实上,并非所有集中受理的行政复议案件都会有非常任委员参与审议。
依据《新建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行政复议案件审查会议议事规则》,“行政复议案件审查小组对案件事实、证据认定或处理结果存在较大争议的”、“专业性强、案情复杂的”、“申请人5人以上且社会影响面较大的群体性行政复议案件”、“法律关系复杂、法律适用存在重大分歧的”、“县属行政复议机关对《行政复议案件审查处理意见书》书面提出异议的”、“行政复议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办公室主任认为需要召开行政复议案件审查会议的”行政复议案件,由行政复议委员会召开案件审查会议进行审议。
“一些诸如交警开罚单的简单案件,就由行政复议人员直接审查,形成处理意见,”邓志宏介绍,“通常只有对于复杂疑难、涉及公众利益或者专业性较强的案件,才会组织委员会会议进行审议。这一次进入案议会的三个复议案就极具代表性和争议性。”
事实上,这些复杂案件,恰好能让非常任委员发挥所长。
符六根告诉记者:“涉及专业领域的案件,律师、学者这样的专家型人才可以助一臂之力;涉及农村、社区的案子,村官、居委会干部因为熟悉基层情况,能够提供有用的意见。事实上,我们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选定与会的非常任委员名单。”
建议部分案件 启动听证程序
8月27日,在对“范某等人不服长堎镇人民政府行政不作为案”的审议过程中,张兰英提出,因为范某以及长堎镇政府双方都未能提供完整的书面材料,导致她在对一些关键事实的认定上产生了困扰。建议审议会邀请行政复议申请人及被申请人在外候场,委员们如果对一些关键事实存有疑问,则可当面提出,有助于保证案件的审议公正。
章小武也表示,对一些案情较为复杂、需要听证的行政复议案件,邀请行政复议申请人及被申请人就关键问题进行陈述、举证。
这些建议都被接纳,并记录在案。事实上,为保障试点工作顺利开展,2012年8月,新建县出台了一系列配套制度,比如《新建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行政复议听证规程》。
依据该规程,“有重大影响并可能涉及国家和公共利益的;疑难、复杂且不举行听证难以查清案件基本情况的;行政辅以申请人、被申请人获第三人申请听证,行政复议委员会认为有必要的;行政复议委员会认为需要组织听证的其他情形”,由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听证。
规程还提出,听证当事人有权对案件事实、适用法律等进行陈述、举证、质证和辩论,可以查阅对方提交的材料证据。听证参加人应当如实回答听证主持人和听证员的询问。
“如果听证场所能够得到解决,听证程序启动并不是难题”,邓志宏表示,目前办公场地一直没能得到解决,成为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的一大困难。
邓志宏还说,召开审议会只是试点工作探索的一小步,只有通过不断尝试,才能对创新复议机制不断进行完善,“这需要时间,也需要各方的支持”。(记者朱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