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为农机人员落实政策

21.10.2015  17:26
  

        10月16日,一位老人来到抚州市档案馆,要查工资档案。市档案馆工作人员经过详细询问后,了解到老人姓陈,原是地区农机局的一名职工,1986年下派到临川县洋洲乡农机站工作。1998年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被解聘回家,现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在基层从事农机工作人员每年可以领取一定的生活补贴。工作人员根据陈老的情况介绍,结合以往的工作经验,要解决陈老的问题,必须查找其录用通知书,工资定级表,工资批复等相关信息。于是,工作人员立即调阅相关案卷,经过近一个小时的翻阅,终于在原地区农机局全宗中查找到抚农机政宗[1981]第22号文件,这份文件中详细记录了陈老参加工作时间、转正定级、工资批复的信息。

        工作人员复印好这份文件并盖上档案管理利用章交给陈老,当他拿到这份文件时,心情特别激动,高兴地说:“记得当年解聘时我还有怨气,现在党的政策好,把我们这些违反纪律的人员也纳入优抚对象,发给我们一定的生活补贴,真的感谢党和政府,感谢你们这些为党和政府工作的人员。

 

抚州市档案局    冯绍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