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原区人民人民检察院档案规范化管理达省一级标准

11.11.2014  16:02
  

多年来,青原区人民检察院高度重视档案管理工作,认真贯彻执行《档案法》、《吉安市档案管理办法》和省档案局档案工作考核标准,坚持高标准、规范化管理,狠抓了档案工作人员的素质能力建设,不断加大软硬件投入,完善管理措施,并安装了检察机关档案管理系统软件,较好地实现了数据共享、网上查询等利用服务工作,充分发挥了档案工作在案件侦破、定罪量刑、复查以及职务犯罪等方面的指导作用,对检察系统各项工作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11月11日、吉安市档案局档案规范化评估小组到该单位对其档案工作进行检查评估。评估组首先听取了该院领导关于档案管理工作的情况汇报,并深入到该院档案室、院史陈列室、警示教育基地等,详细了解档案工作的硬件设施建设情况,文书、诉讼、音像、会计、实物等档案的立卷归档情况、文书档案扫描录入情况及档案的开发利用情况,经过听、看、问、查,评估组进行了综合评估,认为该院档案工作符合省一标准,被吉安档案局评为“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省一级单位”。

 

                                                  吉安市档案局  陈小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