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证实工资套改错误

19.05.2015  20:45
  

2015年5月13日,萍乡市芦溪县工商所退休职工刘清云来到我馆,要求查找国办发[93]85号、赣府发[90]85号、赣人薪发[94]2号有关工资改革制度的政策性文件。馆内工作人员通过文书档案文件级目录数据库查找后,检索出这三个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实施办法的文件,带着疑问,馆内工作人员为刘清云查看了一下文件内容,正文显示确是她正急需的政策性依据。

原来,刘清云是为1993年工资制度改革时,单位对她的工资套改错误而来。拥有干部身份的她有着26年工龄,还拿有中级职称证书,与同时参加工作的同事相比却少了600多元退休金。究竟是何原因,市工商局也正着手处理刘清云一事,并要求她提供文件证明。从我馆出具的文件依据上看出,按机关工作人员工资套改的刘清云从参加工作以来一直以工人身份计算工资,按办事员职级套档,实则从职务和工龄上,她应有正科级资格,但是单位既没有给她按正科级套算,也没有从职称工资上套改,致使退休金出现较大偏差。

文件拿到在手上,刘清云心情很激动,她说:“工资套改是以这些依据来进行核查证实,我的养老金重新核算看到希望了!

 

萍乡市档案局 杨海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