桥头:社区创建要走出“建楼”怪圈

20.03.2014  10:40

  工作人员不到10人,湖南湘潭市宝塔街道云盘社区却举债兴建了一栋6层高、总面积1200平方米的办公楼,甚至还安装了观光电梯。记者调查走访发现,全国各地不少社区频现“豪华办公楼”,基层豪华楼堂馆所背后,是社区场地、经费紧缺背景下滋生的“创收”与“争先创优”冲动。(3月19日人民日报)

  社区是我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个综合基础的群众基础机构,指固定的区域范围内的社会成员以居住环境为主体,行使社会功能、创造社会规范的行政区域。因此,社区是政府服务民众职能的最前沿触角,也是居民理解、评价政府政策法规的镜子。

  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大,社区的职能也在增多,管理难度也增大,而对于服务水平的要求也越来越高。针对居民日益提升的物资生活水平,我国各级政府也加大了社区的投入,特别是在创建“样板社区”、“两型社区”方面了得了一定的居效,赢得了民众的赞许。

  但也应该看到,近年来,部分省市为了出成绩,对于社区的办公场、配套服务设施有面积的要求,有的地方甚至将创建“指标”下放到各社区,并严格要求“完成任务”。这就迫使社区为了达要求、争牌子而逐渐远离了服务便民的中心工作。

  这在一定程度上促生了社区兴建多功能办公楼,以租养楼、创收之风,使社区兴办公楼成为全国各地社区普遍凸显的“社区病”。久而久之,部分社区出现不顾居民利益大拆大建、努力“争先创优”现象也就不足为奇了。

  因此,要使社区真正发挥好公共服务的基层组织作用,彻底治理好社区“建楼”怪圈,不仅需要上级政府部门对社区创建思维的改变,还应该在投入上有所作为。一方面,在社区创建中,不能一味地追求“高、大、全”式的外观考核“指标”,应该进一步强化社区公共服务水平所占权重,应该引入社会评价机制,邀请居民参与社区创建评比。另一方面,上级政府要加大对社区创建的投入,为社区开展工作创建必要的物资基础,包括办公场所、工作经费的落实。

  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将社区从“创收”中解救出来,才能够更好地搞好本职工作,服务居民,而社区“建楼”之怪圈也就会随之消失。(桥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