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云风:大众传媒理应宽容网络用语

01.12.2014  11:59

  27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发出相关通知,要求各类广播电视节目和广告应严格按照规范写法和标准含义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字、词、短语、成语等,不得随意更换文字、变动结构或曲解内涵,不得在成语中随意插入网络语言或外国语言文字,不得使用或介绍根据网络语言、仿照成语形式生造的词语,如“十动然拒”“人艰不拆”等等。(11月28日《北京晨报》)

  当网络热词“给力”2010年11月11日登上人民日报头版头条时,相信那时候欢呼的人不会想到4年之后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会出一个关于“不得不得使用或介绍根据网络语言、仿照成语形式生造的词语”的规定。当“给力”、“”、“雷人”、“吐槽”等网络词语都已经被《现代汉语规范词典》收入,更成为了人们日常交际口语脱口而出的词语时,我们再来看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的这个禁令,就有点哭笑不得了。

  我们也承认,不少网络词语确实会有不规范的地方,事实上,在这些词语刚“出生”的时候,绝大部分的网络词语都转移了它原来的含义,比如“山寨”,它的原来词义和如今被广泛使用的含义已经相差十万八千里了。这种不规范在一开始确实会阻碍信息的传播,但我们更应该看到,网络词汇的传播遵循着“网络传播-网民热议-传统媒体使用”的规律。一般来说,在进入传统媒体的使用范围之内的,可以说是经过了网络和网民的“发酵”的,已经有了相当的受众基础。在这样的情况下,使用网络词汇,不仅不会使得传统媒体显得轻浮,反而会有与时俱进之感,如当下流行的“任性”一词,在赋予新意之后,被报纸、电视广泛使用,受众看到,不会有违和感,反而会心一笑。

  语言文字天生就具有两个作用,保留知识和传播交际。作为保留知识的工具,当然越稳定越好,这样留下来的知识不会因为语言文字的改变而变得生涩难懂;但作为交际传播的工具,则要求语言具有充分的便利性,只要是能让交流更方便的,都可以吸收利用。事实上,纵观语言文字的发展,都是新词不断出现,不断成为人们日常口语,进入书面语的过程,书面语也从文言文到白话文演变也是一力证。

  再看近年来网络语言的发展,国人也是从不理解不接受到如今的全民参与。网络语言的活力、多样性、创造性也令人叹为观止。“十动然拒”表示“十分感动然后拒绝了他”,“人艰不拆”表示“人生已经如此艰难,有些事就不要拆穿了”,这些词的形成也都有故事,都是在网络事件狂欢后产生的。近些年,网络词语不断被现代汉语词典吸收,比如,2008年《现代汉语常用词表》收录了“抢滩”“双学位”“网络”“网吧”“网民”“网管”“网络游戏”等词;2012年,现代汉语词典收录了“团购”“给力”“雷人”“云计算”“潜规则”“山寨”等热词;2014年《现代汉语规范词典》收录“土豪”“失联”“吐槽”“正能量”等上百条高频词。这说明,主流社会和学术界都已经承认并且接收了网络词语这种现象。

  大众传媒是语言传播最有力的工具之一,在当下社会,也最具有权威性。对待网络用语,大众传媒应该具有一种宽容和包容的态度,一方面不能过早地用生涩网络用语,以免造成交流的障碍;另一方面对于一些成熟的词汇则应该大胆用,推动语言文化的繁荣。总之,要谨记的是,大众传媒应是语言文字创新的传播者,简单的一道“封杀令”,先不说有没有作用,可以肯定的是,它绝对无法真正阻止网络语言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