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云风:试卷可以雷同,理由必须充分

19.05.2014  11:13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成绩公布后,一则题为《广西公务员考试发现雷同试卷是作弊还是被误伤》的网帖在多个网站传播。网帖称有多名考生对被雷同试卷甄别技术判“违纪”不服,认为被“误伤”。对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回应称“对考生违纪的判断不存在‘误伤’。”(5月18日新华网)

  对于众多参加过公考的人来说,对公务员考试的监考环境都不会陌生,每个考场有两个监考官、无线电全程屏蔽、监控录像拍摄、期间巡考来回查看。在如此严密的环境下,来自广西柳州、白色、钦州等不同地级市的考生被判试卷雷同,实在是有太多的疑问。更令人生疑的是,广西人社厅只是回应称,对雷同试卷甄别认定是经国家公务员局认定的权威机构直接进行的,有可靠的科学依据。不存在“误伤”。

  先来说说我们的疑问:首先,来自不同地区的雷同卷有多少份?是不是在同一考场?这个问题估计是很多人好奇的,不同地区,如果是作弊的话,他们到底是怎么做到的,是有人贩卖答案还是有泄题漏题,内鬼提前把答案传了出去,这个需要说明。

  其次,试卷雷同,那么它的雷同率是多少?这个问题很重要,既然雷同,你得给一个雷同的标准,不要说机构权威,数据可靠,群众需要的是真实的数据。

  再次,广西人社厅称,试卷甄别系统误判概率误差率小于10的17次方分之一,那就是说还是有存在误判的可能,既然存在可能,那为什么不佐以其他的证据呢?近年来,试卷甄别系统多次误伤考生,自2008年国家公务员考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首次启用这一系统以来,多次出现误判情况。在这种情况下,广西人社厅坚持使用这一系统,并只依靠这一系统来进行处罚,实在是失之公允。

  最后,在诸多的证据没有公布之前,广西人社厅对考生下发违规通知书,是否合理?公务员考试对很多人来说,是一次人生的转折,在存在诸多疑问的情况下,对考生进行处理,不仅涉及考生前途,而且事关个人诚信,甚至成为一生的污点。

  打击公务员考试作弊,本是维护社会公平的一种手段,再严厉都不为过。但是如果在打击的同时,存在“误伤”,那就从维护公平走到了另一极端,人为制造社会不公了。所以人事部门在判断考生试卷“雷同”的时候,必须慎用手中的权利,不放过任何一个作弊者,但也不要冤枉一个无辜者。试卷可以雷同,但是理由不要雷同,充分的理由,不仅仅是对考生的负责,更是维护社会公正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