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参加“中国梦 江西风景独好”微电影作品征集活动的通知

21.05.2014  17:52
 

 

省直各单位机关党组织,党委宣传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江西省委十三届八次全会精神,把强卫书记提出的“风景这边独好”江西形象更好的宣传出去,阐释、宣传和弘扬中国梦,促进和繁荣江西微电影创作与发展,省委宣传部、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和江西广播电视台联合开展“中国梦 江西风景独好”微电影作品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和意义

为鼓励广大影视爱好者记录身边的精彩,用微电影的形式、艺术化的手法展现各行各业普通人在追梦、寻梦、筑梦的过程中努力实现人生梦想,反映改革开放以来江西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各领域发生的巨大变化和丰硕成果,同时鼓励江西微电影创作,发掘和培养一批有理想、有激情、有实力的影视制作团队和人才,支持和播映一批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的高水平作品,扶助创新、表彰优秀,提升江西影视制作总体水平和整体竞争力。

二、征集范围

党的关系隶属于省直机关工委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影视制作团队和个人均可提交作品,每位创作者提交的作品数量不限。曾在其他微电影节展活动中获奖的作品也可提交。

三、作品要求

1、作品要突出描绘“中国梦”,弘扬主旋律,倡导积极向上、奋发有为,准确表达和体现中国梦内涵。

2、作品要体现“江西风景独好”的主题。鼓励使用剧情、纪实和动画等各类形式,展现近年来江西政治、经济、社会、文化、教育、旅游、环保、廉政建设、城市、农村等各方面取得的进步与发展。

3、作品要传递社会正能量。提倡记录时代的发展,群体的记忆、个体的成长,鼓励表现普通人在平凡生活中的经历、思考与情感人性,支持个性化表达和艺术风格的多样性。

4、提交作品需为原创作品,创作者拥有独立版权。如系改编他人作品,须出具原作者授权书。参展作品要画质清晰,声画统一,字幕完整,在片中须注明制作单位、演职人员名单等。

5、作品时长一般不超过10分钟,作品格式可为MPEG、AVI、MOV、WMV、RMVB等格式。

四、作品报送

请创作者将参赛作品光盘和《“中国梦 江西风景独好”微电影作品征集活动报名表》(见附件)统一报送至省直机关工委宣传部。截止时间为2014年8月31日。联系电话:86242871。

附件 中国梦·江西风景独好”微电影作品征集活动报名表

 

                 省直机关工委宣传部

                   2014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