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因领导干预被迫办错案 9年后向最高检申诉

23.10.2014  19:10

原标题:“神秘”领导干预 检察官被迫办错案

高尚希望“个别领导”能收手

孟宪君回忆被迫办错案的经过

9年前的一起罪案,安徽省高级法院原定10月22日开庭再审。据说这种再审情况在安徽很少见。但是开庭前一天法院通知,再审延期。

在淮北市,有两个人最关心这次再审。一位是淮北市相山区检察院退休的四级高级检察官孟宪君,另一位是当年被判挪用资金有罪的淮北市市容局环卫处工人高尚。两人都寄望于这次再审能将当年的有罪判决改判无罪。

被判有罪后,高尚一直在向各级法院申诉。孟宪君更是于去年11月直接向最高检察院举报,称高尚的有罪判决是错案,他作为案件检方承办人,提起诉讼和抗诉是出于被迫。孟宪君在向最高检举报错案后曾披露,办案受到干预,个别领导指示“无罪也要起诉”,引发国内媒体广泛关注。

高尚获知,有人几天前就知道这次庭开不了,同样与这位“神秘”领导有关。高尚说,他越来越相信,一直有一个人在幕后操控这起案件。他希望再审期间这人能收手,至于是谁,现在他还不想说。

9年前的这起罪案,真的被人操控了吗?

孟宪君和高尚告诉记者,这起案件的法律文书中,明显留下了诸多违法痕迹。

淮北市公安局2005年7月18日给淮北市检察院的起诉意见书中载明:高尚5月19日被拘留,6月1日被逮捕。但是,在5月13日高尚被拘留的六天前,市公安局已经制作好了“提起批准逮捕书”。

值得一提的是,2005年的5月18日,时任淮北市纪委书记的张旭,在一份“关于市环卫处职工集体购房情况的紧急报告”上签了字。报告称高尚“以提供不合法土地等手段诈取职工房款,敬请领导批示市公安局立案查处”。张旭将此报告转给了市公安局局长,“并请派人调查处理”。

这份批示被认为是警方调查高尚一案的开始。但是早在这份批示的5天前,警方已制作好了对高尚的“提起批准逮捕书”。

孟宪君称,二审判决有两处明显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地方。一是,判高尚有罪并适用缓刑。他说,本案数额大,高尚不认罪、不退赃,没有悔罪表现,不具备缓刑条件;其次,检察院指控的犯罪数额是86万元,二审改判却认定是360万元。这也是不合法的。

高尚一再告知北青报记者,在他的案卷材料里,前后矛盾的法律文书还有很多,都很明显。他认为,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是有关人员有意为之,目的是告诉人们,办理这起案件受到了干预。

作为本案承办人的检察官孟宪君,向记者翔实披露了办案过程中他亲身经历到的领导干预。

审查案件后,他认为此案不构成犯罪,提出“存疑不诉”的意见,得到一致同意。就因为某位领导说了一句“无罪也起诉”,案件起诉了。一审判决无罪后,他认为判得对,院里也没提出抗诉意见,后来也是领导指令,才不得不抗诉。他说,自己是被迫办了错案。

时任淮北市纪委书记张旭被指干预案件,因为高尚只是环卫处的一个工人,又不是党员,此事不该纪委管。二审后,高尚听说,本来二审法院也认为他是无罪的,因为张旭给法院某领导打了一个电话,后来就变成有罪了。

高尚不相信张旭会做干预案件的事情。他觉得张旭签字是被人利用了,之所以传言张旭给法院领导打电话,是有人想嫁祸张旭。

10月20日,记者在淮北市人大见到了现任人大副主任的张旭。他直言,当年的签字完全是在工作职权范围内的正常之举,此后对高尚一案再未涉及,更没有为此给法院某领导打过什么电话。

孟宪君曾多次告知媒体,要求“无罪也起诉”的,是淮北市一位领导。对此,高尚也不完全相信。因为2006年3月相山区检察院对高尚提起诉讼时,这位领导还在淮北市工作,但在6月间就调往其他市担任领导了。

高尚告诉记者,亲身经历的一件件事情让他有理由怀疑,干预案件的这位领导就是淮北市某位现任市领导。不过现在他还不愿意说这位领导是谁,他希望安徽省高院再审他的案件后,这位领导能收手。

记者联络了多位了解高尚一案的知情人和办案人员,但均被以各种理由婉拒。一审相山区法院已退休的石修俊院长接受北青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高尚一案在一审法院时,作为院长他没有受到领导干预,也没有发现有法官受到干预,无罪判决是规规矩矩经过慎重认真讨论的。

记者联系采访淮北市检察院,被告知约访的领导一位外出学习、一位在办专案,均无法联络。随后记者又联系淮北市中级法院了解二审中是否受到干预的情况,法院方面表示需要请示领导。

孟宪君举报后,安徽省检察院成立了调查组,结果尚未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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