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检察将开展为期一年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

28.02.2015  18:05

    新华网江西频道2月28日电(黄作颖 钟和燕)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统一部署,江西省检察院决定从2014年12月至2015年12月,在全省检察机关部署开展为期一年的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主要任务是通过开展集中整治,更加牢固树立检察人员规范司法、公正司法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着力纠正思想观念、司法行为、纪律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着力构建有利于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司法的长效机制,使检察机关和广大检察人员的司法理念进一步端正,司法行为进一步规范,司法作风进一步改进,司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升。

    专项整治工作中,全省检察机关将紧紧围绕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严格执行修改后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集中整治检察环节司法不规范的突出问题,努力做到“六个坚持”:坚持以树立正确司法理念为先导,加强忠诚教育、理想信念教育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坚持以解决突出问题为关键,切实把自身司法不严格、不规范、不公正、不廉洁的问题找准;坚持以严格执行法律为基础,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程序履行职责、行使权力;坚持以深化检察改革为支撑,把专项整治工作融入深化司法改革和检察改革;坚持以落实“两个责任”为保障,把专项整治工作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紧密衔接起来;坚持以基层基础建设为重点,推进规范司法行为与基层建设的深度融合。

    专项整治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一是动员部署阶段,引导全体检察人员统一思想、深化认识、直面问题,切实增强自觉性和主动性,做到广泛发动、全员参与;二是对照检查阶段,认真梳理本单位、本部门和自身不规范司法的突出问题,理清重点问题,查明典型案事例,深刻剖析原因;三是整改落实阶段,提出整改落实的具体工作方案,明确整改落实的目标、任务、时限和具体措施,确保整改到位;四是总结验收阶段,通过专项检查、检务督察、抽查考核、群众满意度测评等方式,对本地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的意见和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