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省(市)检察机关对口援助赣州基层检察院

06.11.2014  17:47

    11月5日上午,五省(市)检察机关对口援助赣州基层检察院协议签订仪式在市人民检察院举行,来自上海、江苏、浙江、山东、广东五省(市)检察机关的代表与市人民检察院正式签订援助协议。

    省委常委、市委书记史文清出席协议签订仪式并致辞。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铁流,最高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办公室主任邓云出席,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政治部主任张勇玲主持。上海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主任徐金贵、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政治部主任朱斌、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政治部主任金连山、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政治部主任宋文娟、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政治部主任黄文艾代表支援方签订援助协议,赣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胡火箭代表受援方签订援助协议。

    史文清在致辞中代表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对最高人民检察院长期以来给予赣南老区的深切关怀、五省(市)检察机关满腔热忱的帮助表示衷心感谢。史文清说,《国务院关于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若干意见》的出台实施,开启了赣州发展的新纪元,随着政策效应日益显现,呈现出恢宏的“赣州气象”。这凝结着最高人民检察院、省人民检察院和兄弟省市人民检察院的心血汗水。今天,最高人民检察院和上海、江苏、浙江、山东、广东五省(市)检察机关专程前来签订对口支援协议,悉心扶持赣州18个基层检察院,为赣州改革振兴开方施策,赣南老区人民对此深铭于怀、感激至深。

    史文清指出,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殷殷关怀,省人民检察院和兄弟省(市)检察机关的无私援助,必将给赣州改革振兴和法治建设注入强劲动力,全面促进赣州检察工作与发达地区接轨。希望全市检察系统珍惜机遇,发扬人民检察的优良传统,虚心好学,主动对接,抓好落实,确保对口援助工作落地生根、开花结果,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为建设法治赣州、加快振兴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今年3月,最高人民检察院政治部下发《关于对口援助江西省赣州市18个基层人民检察院的通知》,明确由上海、江苏、浙江、山东、广东五省(市)检察机关对口援助赣州市18个基层检察院。经过前期沟通,五省(市)检察机关明确了18个单位与赣州市18个基层检察院形成对口援助结对关系,并在援助目标、任务、内容等方面达成了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