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检察机关通报一批职务犯罪案件
08.09.2015 11:52
本文来源: 人民网
7日,记者从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获悉,我省检察机关通报了一批职务犯罪案件。
2010年4月20日,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南昌铁路运输分院对时任沿海铁路浙江有限公司总经理兼上海铁路局宁波枢纽指挥部指挥长陈金城(副厅级)涉嫌受贿罪立案侦查。2015年9月2日,在其潜逃五年之后被抓获归案。
近日,萍乡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贪污、受贿罪对原上栗县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局长邓绍忠决定逮捕。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日前,莲花县人民检察院决定,依法分别对莲花县三板桥乡清水村原村支部书记刘呈祥、莲花县三板桥乡清水村原村主任贺腾云、莲花县三板桥乡清水村原报账员贺汉林以涉嫌贪污罪向莲花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宜丰县新昌镇两路口原书记刘海林、主任蔡永丰等5名村干部利用担任新昌镇两路口村村干部的职务便利,侵吞公共财物,挪用公款进行营利活动。近日,宜丰县检察院依法对其进行审查后以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向宜丰县人民法院提起了公诉。
宜丰县人民检察院对新昌镇陂下村陂下组会计漆右新、村主任漆华伟因涉嫌挪用公款依法进行立案侦查。目前,该案已侦结并移送本院公诉部门审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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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9.2015 11: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