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黄县:监所检察科率先更名为刑事执行检察科

22.09.2015  17:16

      9月15日,经江西省宜黄县机构编制委员会研究同意,该县检察院监所检察科正式更名为刑事执行检察科。这是该院为适应修改后刑事诉讼法对监所检察工作的新要求,率先在全市检察系统推行监所机构改革取得的成果。

  据悉,2013年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对涉及监所检察工作方面的内容作了大幅调整,检察机关原监所检察部门承担的职责也发生了重要变化,在原有职责基础上新增了执行死刑临场监督、社区矫正监督、财产刑执行监督、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执行监督、羁押必要性审查监督、强制医疗执行监督等职责。这些职责主要涉及刑罚执行监督、刑事强制措施执行监督、强制医疗执行监督三个方面,均属于刑事执行检察的范畴,继续沿用“监所检察科”已经不能很好的涵盖工作性质和职责范围。

        该院刑事执行检察科更名后,将为刑事执行工作提供更广阔的平台,为法律监督工作的开展和新刑诉法的顺利实施提供保障。目前,该院刑事执行检察科正在积极开展更名后新增的业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