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检察院举行全省检察机关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研讨班

18.07.2014  10:40

7月14日至16日,江西省检察院举行全省检察机关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研讨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对检察工作的重要指示,传达学习高检院大检察官研讨班精神,研究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和检察改革,总结交流上半年工作,研究部署下半年任务。江西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铁流出席并讲话。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改办原主任张智辉作专题辅导报告。省检察院领导,各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各设区市院、南昌铁路运输检察分院检察长,部分省人大代表、省检察院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参加会议。

经过学习研讨,与会人员一致认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从根本上讲,就是要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把握好职能定位,履行好检察职责,完成好“三大主要任务”。要把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的基本任务贯穿检察工作始终。全省检察机关要致力于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要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核心价值追求贯穿检察工作始终。一方面要紧紧抓住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司法腐败等问题,进一步加大法律监督力度,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另一方面,要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意识,强化外部监督,不断提升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要把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根本目标贯穿检察工作始终。以人民群众平安需求为导向,突出打击黑恶势力、严重暴力等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刑事犯罪,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既要查办大案要案,又严肃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

刘铁流指出,关于司法体制改革和检察改革,省检察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已下发了2014年检察改革计划,提出了探索建立检察机关终结性法律文书公开制度、完善对职务犯罪案件判处缓刑及免刑的监督机制等10项改革任务。对这些确定的改革任务,省检察院负责牵头的部门要加强调研督导,各市分院要不等不靠,自我加压,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今年上半年,全省检察机关以执法办案为中心,依法全面履行检察职能。 服务全面深化改革积极主动。 省检察院制定了《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全面深化改革的实施意见》,围绕保障和促进经济、民主法治等领域的改革提出了29条服务措施。把优化发展环境作为重要任务,批准逮捕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嫌疑人516人,提起公诉804人。 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扎实推进。 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9228人,提起公诉13150人。 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平稳发展。 立案侦查各类职务犯罪案件792件1110人,查办县处级以上干部要案70人(含厅级9人),办案结构进一步优化。省检察院召开了重大项目建设职务犯罪专项预防座谈会,与省发改委、省国资委、省交通厅等部门主要负责人共同研究加强和改进重大项目建设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措施,制定专项预防实施办法。 诉讼监督工作重点突出。 扎实开展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99件128人,监督公安机关立案94件123人;认真开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活动,提出收监执行检察建议6件6人,调查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职务犯罪案件线索10件,立案2件。部署开展民事行政虚假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发现案件线索48件,调查核实确定虚假诉讼34件,提出抗诉13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7件。 执法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加强, 省检察院会同省司法厅制定了《关于保障和规范律师在刑事诉讼中依法行使会见、调查取证和阅卷权利的若干意见(试行)》,会同省公安厅制定了《关于加强办理命案侦诉工作的意见》。同时,推进统一业务应用系统部署使用,完善案件质量评查办法和评分标准,开展办案安全专项检查。 检察队伍和基层基础建设全面加强。 制定全省检察机关贯彻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至2017年工作规划》的实施意见,落实从严治检各项要求。制定贯彻落实《2014至2018年基层人民检察院建设工作规划》的实施意见和2014年工作计划,深入推进基层检察院“培优”工程,深化基层创先争优工作。

关于下半年的工作任务,刘铁流强调, 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载体,推动作风建设持续深入。 全省检察机关必须按照省检察院党组提出的“把作风搞实,按法律办事;把风气搞正,按规矩办事”的要求,打好作风问题攻坚战、持久战,不断健全完善涵盖反腐倡廉和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制度体系。 以执法办案为中心,推动各项检察业务工作平稳健康发展。 要保持办案力度,突出办案重点,要规范执法,确保办案安全,要提高办案质量,加强互动协作。 以履行“一把手”政治责任为根本,建设过硬检察队伍。 “一把手”不仅要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推动各项党风廉政建设任务的落实,还要自身过得硬,带头做廉洁从检的表率。各市分院检察长要重视检察人员法律素养和办案能力的培养,不断提高检察队伍的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省检察院业务部门的处长,不仅要带头钻研业务、带头办案,成为本部门业务的行家里手,还要在本部门营造深厚的学习业务、研究工作的氛围,不断提升工作水平。

在会议期间召开的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座谈会上,与会代表还与省检察院领导就检察机关加强联系群众,加大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保护经济发展环境,规范执法办案工作,加强检务公开和检察宣传,加强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联系等问题进行了互动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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