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章贡区检察院“五抓”推动文明创建取得成效

12.05.2014  19:30

2013年以来,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检察院始终把文明创建工作摆在突出位置,严格按照“忠诚奉献、务实创新、勤政廉洁、文明和谐”的现代文明机关要求,以争创文明单位为抓手,将文明创建工作贯穿于检察工作始终,连续六届被授予“省文明单位”称号。

抓队伍建设促文明执法有保障。该院深入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青少年维权等活动。组织开展比学活动,集中组织学习掌握最新法律知识,选派40人次外出参加各类业务培训。深入开展“机关效能年”、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落实及“治庸问责”效能建设等活动,切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政风险防控制度。

抓服务意识促文明传播有方向。该院积极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在多个乡镇司法所和法律服务机构设立工作联系点。在区委党校建立预防职务犯罪教育基地,院领导应邀到多家机关、企事业单位讲法制课。每年两次配合相关部门深入社区和乡镇对监外服刑人员开展心理帮扶和法制教育。依托创建“青少年维权岗”和“妇女儿童维权通道”等活动,14名青年干警与14名留守学生建立一对一结对帮扶。

抓执法办案促文明办案有成效。该院突出刑事犯罪打击重点,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强化社会矛盾化解工作。深入查办和积极预防职务犯罪,切实促进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积极强化诉讼活动法律监督,着力维护司法公正和法制统一。依法履行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职责,共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18人。依法履行诉讼监督职责,加强侦查活动和刑事审判监督,提起刑事抗诉3件,提请(建议提请)民事抗诉9件。积极开展监外执行和社区矫正法律监督,纠正脱管漏管现象7件。

抓机制改革促文明管理有制度。该院修订完善检务、政务、财务“三公开”及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公车管理制度和机关管理制度。创新管理机制,实行案件质量考评机制和深化内部整合改革。健全和完善岗位目标责任制管理。健全外部监督机制,创办人大代表联络专刊,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工作,全面实行人民监督员制度,认真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检察工作。

抓基础建设促文明活动有环境。该院积极争取资金,建立了同步录音录像、多媒体示证和视频会议系统;建立完善了办公、档案、案件等管理系统;新建了集办案用房、单身宿舍、车库为一体的办案楼和干警食堂;新建了阅览室、党员活动室和健身房,配套了相关设施、器材。进一步改善了工作环境,使机关更加亮化、绿化和美化。( 叶秋华 、陈双双)

供稿:赣州市章贡区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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