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渝水区检察院“五项”措施强化信访工作水平

03.04.2015  01:41

自2014年获得“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示范窗口”称号后,新余市渝水区检察院坚持高起点,严要求,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己任,通过建立完善五项工作措施,控申接待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近日再次被评为全区信访工作先进单位。

坚持联动接访,提升群众信任度。坚持检察长接待日制度和点名约访制度,将班子成员、中层干部和业务部门办案干警名册在大厅触摸屏公开,来访人通过触摸屏选择后可通过控申接待人员点名预约接访人,即方便了来访群众,又有针对性地解答来访人的问题,使来访人更为信服。

实行快捷分流,推进诉访分离改革。针对来访人员诉求,对不属于检察机关管辖的来访,细致解释清楚有关问题,并告知具体的管辖部门,引导信访人依法理性表达诉求。对属于检察机关管辖的,能当场解答的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做好释法说理工作。同时依照法律程序将信访件及时移送有关责任部门处理,并将分流情况告之来访群众。

全程跟踪督办,提升信访工作效率。建立信访分流处理情况月度报告制。由控申部门负责对信访工作进行日常的监督管理,并及时跟踪信访案件办理进度,对办理信访案件进展缓慢的及时督导,对久拖不决案件,予以通报批评,并作为部门年终工作目标考核的重要依据。

加强释法说理,实现息诉罢访。加强对控申接访人员的教育培训,要求干警对于举报工作规定、新的刑诉法和民诉法及信访条例等熟记于心,提高干警专业素养;注重改进释法说理方式,突出“四化”,即说理方式的“人性化”、说理用语的“生活化”、说理态度的“理性化”、说理内容的“个性化”,对不同案件进行有针对性的说理,强化释法说理效果。

深化公开听证,化解疑难信访。在处理重大、疑难案件中,主动邀请人大代表、各界群众参与案件公开听证。如胡某长期缠访一案,该院主动邀请区人大代表,律师和村委代表等参加公开听证,有效增强了检察机关办理信访案件的公信力和支持度,取得了良好效果。(章翠红)

供稿:新余市渝水区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