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经开区检察院反渎工作“四个坚持”提升群众满意度

13.11.2014  18:02

南昌经开区检察院反渎部门在执法办案中,牢固树立服务群众理念,准确把握人民群众对反渎工作的诉求。

坚持树立正确的执法理念。要求干警牢固树立“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理念,坚持把“八字”理念体现到检察人员思维方式中 ,用“八字”理念指导和规范办案工作。在每起案件的查办过程中,都要求主办人员着重从“八字” 理念进行案情汇报和分析,防止错误执法观念和行为的出现。

坚持加大民生民利领域办案力度。将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危害民生民利的渎职侵权犯罪案件作为工作重点,今年先后根据群众举报对非法行医、虚假诉讼等民生领域的职务犯罪线索开展初查和立案侦查。

坚持督促相关部门依法履职。该院反渎局在查办职务犯罪案件过程中,不仅仅满足于就案办案,而是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对每起线索进行深层次分析,就案件背后存在的问题,向相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帮助相关单位堵塞漏洞,督促其依法履职。

坚持化解案后社会矛盾。坚持在办案过程中向当事人及有关部门释法说理,尊重和保障犯罪嫌疑人的正当合法权益,取得当事人和有关部门的理解和支持;在案后回访过程中认真与家属和相关部门进行谈心,做好思想工作,真正做到案结事了。(李超娣)

供稿:南昌经开区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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