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县检察院多举措做好羁押必要性审查

12.08.2014  03:33

吉安县院监所检察科严格按照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的规定,主动与侦查监督、公诉等部门和办案机关的沟通协调,多举措做好羁押必要性审查。

注重新入所人员身份信息的审查。密切关注新入所人员的情况,通过看守所系统了解新进入所在押人员的罪名、案情等情况;认真听取看守所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悔罪表现及其身体状况,以及是否存在不适宜继续羁押的情况说明;常与侦查机关、审判机关进行沟通获取入所人员关于羁押必要性审查的相关材料。

建立科学评估机制。对于涉嫌犯罪情节较轻的未成年、在校学生、老年、妇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作为审查的重点对象,进行全面审查;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犯罪性质、主观恶性、悔罪表现、羁押表现、身体健康状况、侦查取证进展情况、可能判处的刑罚等情况进行考察,综合考虑分析得出是否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结论。

开展社会矛盾化解工作。在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后需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变更强制措施的,认真做好释法说理与法制宣教工作,充分听取被害人的意见,争取被害方对羁押必要性审查的理解,并积极促成轻微刑事案件当事人双方的刑事和解,消弭抵触情绪。(刘玉梅)

供稿:吉安县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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