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余县检察院多举措抓好案件信息公开工作

13.11.2014  01:15

今年以来,江西大余县检察院高度重视案件信息公开工作,通过多项措施抓好案件信息公开系统培训、试运行以及正式运行等工作,目前该院已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24条,重大案件信息1条及公开法律文书2份。

强化案件信息公开系统培训。该院一方面在接受省院培训的基础上,迅速组织参加培训人员对本部门及相关业务科室人员进行培训,并在统一业务软件(培训版)及内网模拟案件信息公开系统进行实践操作。另一方面将《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工作规定(试行稿)》、《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网上公开操作规范(稿)》、《法律文书公开技术处理标准(稿)》及《重要案件信息发布操作规范(稿)》等规范性文件印发至每个业务科室。确保在系统上线前相关业务科室人员均能准确熟练的进行操作,正确发布各类案件信息。

及时把握案件信息公开进度。该院案管部门确定专人每天查看案件是否进入新的环节、是否有生效判决的一审、二审案件,重要案件信息是否需要公开,并按照规定对案件程序性信息、法律文书和重要案件信息及时在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上公开。

提升案件信息公开效率。严格按照《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工作规定(试行)》第五条的规定,对部门分工进行合理细化,进一步明确案管、侦监、公诉、反贪、反渎、民行、控申以及办公室的职责,特别是明确了案卡信息“互相提醒、互相补录”的填录原则,即下一环节的办案部门发现上一环节办案部门应当填写的案卡信息存在漏填、错填情况时,应当及时进行提醒,被提醒部门应当及时提供正确的案卡信息,由该环节的办案部门进行补录;对于填录案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案管部门应当及时进行跟进解决,确保案件信息公开工作的效率。

夯实案件信息公开硬件配置。该院为案件管理中心及办公室配备带刻录光驱的台式电脑接入互联网,配置彩色打印机和彩色扫描仪,以及为用作信息公开数据导出的内网电脑配备带刻录的光驱,保障好案件信息数据的输出和输入。(钟寿雷)

供稿:大余县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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