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川县检察院多举措规范控告申诉检察工作

31.03.2015  22:55

为切实贯彻落实检察机关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近日,抚州市黎川县检察院按照上级检察院的要求以及该院统一安排部署,采取措施规范控告申诉检察工作。

规范接访制度,着力排查化解矛盾纠纷。要求接待人员必须记好来访人的名字、具体地址和电话等详细信息,以便随时了解情况和回复。对属于该院管辖的,及时分流或办理,加强督促落实,按规定答复,做到实名有答复,匿名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对不属该院管辖的,向举报人说明理由,及时进行诉讼引导。

深化举报初核,规范举报线索统一管理。对举报线索实行专人负责、统一管理、统一分流的管理制度,对进行初核的线索严格按照统一软件应用系统操作流程规范办理。同时,突出初核重点,优先初核发生在群众身边、直接侵害群众利益、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职务犯罪案件线索,防止因举报得不到查处而使矛盾激化升级。

强化诉讼监督,充分发挥刑事申诉检察职能。严格按照《人民检察院复查刑事申诉案件规定》,认真检查实际执法办案活动中与规定要求不适应、不符合的问题,通过梳理、整改,确保每一件刑事申诉案件都严格依法办理。同时严格规范刑事申诉案件的受理、办理、终结工作,坚决防止相互推诿现象,坚决纠正执法错误和处理执法瑕疵。(平林飞 赵敏)

供稿:抚州市黎川县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