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口县检察院多措并举加强办案安全防范

24.03.2014  19:03

为切实加强办案安全防范工作,规范执法办案行为,湖口县检察院在今年的总结表彰大会上,该院检察长同各部门负责人签订了《办案安全责任书》,进一步明确办案安全防范工作,加大办案安全防范力度,提高检察干警办案安全防范意识,有力地促进了执法办案工作有序进行。

加强办案安全教育,增强检察干警防范意识。该院在每年年初由检察长与该院各部门负责人签订《办案安全责任书》,组织办案人员认真学习办案安全规章纪律,加强安全防范教育。侦查部门办案中注重研究制订侦查方案,要求侦查人员严格办案程序,做到依法办案、依法办事。安排法警参加办案安全防范培训,了解掌握办案安全防范的相关技能,主动应对意外事故。技术部门加强专业技能学习和培训,严格操作规程,确保办案安全。

加快硬件设施建设,提升安全防范水平。为加大办案工作区建设力度,该院积极筹措资金在办公大楼内扩建了办案工作区,增设了办案安全设施,启动办案工作区侦查指挥系统、监控系统等升级改造,实现办案区硬件、软件双达标,为办案安全提供有力保障条件。

严格安全防范制度,落实办案安全责任。在办案的过程中,该院侦查部门严格执行办案安全预案和风险评估制度,坚持做到案案有预案、案案做评估,认真总结,提高安全防范能力。建立讯问犯罪嫌疑人检查制度,通过身体状况和安全物品等检查,坚决排除不安全因素,消除隐患。认真落实登记和监督制度,把安全防范落实到办案的各个环节。

健全配合协作机制,部门联合抓安全防范。该院强化检警协作,推行检警一体化办案模式,自侦部门一上案,法警大队积极配合,全力参与初查、搜查、执行等程序,协作执行拘留、逮捕,全程做好安全保障工作。同时,该院还积极开展与公安职能部门的协作,加强办案安全防范措施,研究制订办理案件安全方案,保障办案在侦查、起诉和审判等环节的安全。(骆爱初、张湘波)

供稿:湖口县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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