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丰县检察院学推进司法警察行为规范工作

16.07.2015  18:47

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执行职务规则》(下称《规则》)施行后,永丰县检察院紧跟形势,结合实际,采取多种形式认真组织全体司法警察学习《规则》, 把学习贯彻《规则》的过程变成统一思想认识、增强能力素质、正确履行职责的过程,使按章履职、规范司法行为成为每个司法警察的自觉行动,保障和规范司法警察依法正确履行职责。

深入组织学习,更新思想理念。该院将《规则》学习纳入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组织全体法警学习深入《规则》,并对照2001年颁布的《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执行职务规则(试行)》,突出对新内容学习,加深对《规则》的理解和认识,引导全院司法警察清醒认识到履行法警职责必须依法、严格、文明、规范,牢固树立执法为民、规范司法的司法理念。

注重安全防范,推进司法规范。通过严格落实《规则》,积极加强对自身司法办案活动的管理和监督,要求司法警察在执行传唤、拘传、搜查、提押、看管、追逃等各项警务保障工作时,形成事前、事中、事后的全程预防。结合该院正在开展的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对照检查阶段工作,对应《规则》要求,一一剖析每位司法警察主要问题,以问题为导向,使每位法警都明确职责程序要求,熟悉掌握程序规定,知道应该怎么做、不应该怎么做;怎么做是规范的,怎么做是不规范的。

加强沟通联络,统筹规范落实。该院对照《规则》要求,积极建立司法大队与本院内设科室、公安机关等就共同涉及工作的协调机制,严格依照规定程序和要求执行职务,不断提高工作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针对自侦案件协助执行犯罪嫌疑人异地拘留的事宜,法警大队积极发挥协调机制, 协助制定详尽的安保方案,从而保证了出警有效,行动有力,增强了司法警察规范履职的能力。

下一步,该院将对照《规则》要求及相关规定,从工作日志、工作制度、台账、档案资料等方面入手,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警队日常管理,做到责任明晰,权利清楚,行之有矩,动之有据,守住红线,不碰底线,做好检察工作的“守门员”。(宋晓杨)

供稿:永丰县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