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溪市检察院开展案件质量评查规范司法行为

09.02.2015  16:50

近年来,贵溪市检察院把案件质量评查作为提升司法规范化建设的关键点和突破口,发挥案件质量评查“四面镜子”的作用,以“显微镜”查细节,以“聚焦镜”找重点,以“放大镜”剖根源,以“反光镜”促整改,有效加强内部监督制约,进一步提高案件质量,确保法律正确实施,维护司法公正、增强司法公信力。

该院自案件管理中心成立后,及时成立案件质量评查小组,抽调13名业务经验丰富、理论水平高的干警担任案件质量评查员,同时研究制定涉及侦监、公诉、自侦、民行、控申各类案件的评分细则,进一步深化评查、反馈、监督工作机制,确保问题找得准、情况反馈快、整改落实好。

2014年,该院先后对全年逮捕、不捕、起诉、不诉案件开展质量评查共计4次,对未成年人刑事犯罪审查起诉案件开展专项评查1次,同时还针对办案突出问题案件开展专项评查1次,评查次数居全省前列,其中创新性开展重点个案评查的做法得到上级院领导的高度肯定,有效促进司法规范化水平的进一步提升。(陈文华 王明青)

供稿:贵溪市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