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检察院:把巡视当成发现自身问题的前哨
“更好发挥巡视制度监督作用”——写入党的十八大报告中的这12个字,字字千钧。近年来,江西省检察院党组积极响应中央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要求,紧紧围绕“了解情况,发现问题,提出建议,促进整改”主要任务,聚焦主业主责,不断加大巡视力度,积极创新方式方法,充分发挥了巡视的“利剑作用”,以巡视监督规范化、常态化促进了全省检察工作全面健康发展。
巡视工作步入规范化新常态
2013年以来,江西省检察机关市县级检察院班子成员受举报56件,被查处的检察人员违纪违法案件18件33人。其中既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违规插手工程建设的,也有违法办案和违反纪律,为犯罪嫌疑人打招呼说情,从中谋利的。这些问题表明,检察机关自身反腐倡廉建设一刻也不能放松。
如何做到抓早抓小、将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检察机关系统巡视扮演了重要角色。“要严格落实中央、最高检关于巡视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采取有效措施聚焦问题发现,坚持从严治检,强化监督实效。”江西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铁流专门提出,要将按法律办事、按规矩办事作为对全省各级检察院领导班子、检察干警特别是 “一把手”的明确要求,把作风搞实、风气搞正。
该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魏运亭介绍说,“江西省检察院党组和刘铁流检察长十分重视巡视工作,特别是党的十八大后,新一届院党组采取了一系列新举措,有力推动了巡视工作向纵深发展。刘铁流检察长多次主持会议听取巡视工作汇报并进行专题研究部署,特别创新了向被巡视院当地党委通报巡视情况等做法。”
2014年1月,听取省检察院巡视组对抚州市检察院巡视专题汇报后,刘铁流提出,巡视反馈工作要在过去向被巡视单位进行巡视反馈的基础上,增加向当地党委通报巡视情况,以便更好运用巡视成果,争取地方党委的重视和支持,加大力度解决检察工作和检察队伍建设存在的问题。很快,在魏运亭带领下,江西省检察院巡视组向抚州市委通报了巡视情况,收到了良好的反馈效果,“省检察院巡视工作非常规范,值得地方巡视工作学习借鉴”。
结合新常态新形势,在坚持用好以往行之有效的巡视工作方式方法的同时,该省检察院认真遵循最高检和江西省委要求,立足本地检察实际,逐步强化对下级院的巡视力度,专门成立了以党组书记、检察长为组长的巡视工作领导小组,与时俱进地改进和完善巡视工作,呈现出三方面的新特征,即聚焦中心、突出重点,确保巡视工作的威慑性;督促整改、善用成果,确保巡视工作的实效性;提升素质、从严管理,确保巡视工作的专业性。
该省检察院成立了三个巡视小组,各由一名检委会专职委员任组长,提升了巡视权威性;专门制定了《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巡视工作细则》等五个规章制度,从巡视方案、谈话方式、通报反馈等方面作出明确要求;巡视时间和人员范围呈大幅递增,巡视时间服从巡视质量,被巡视对象从市级院班子扩大到基层院检察长,谈话对象从班子成员、中层干部扩大到普通干警、离退休人员,走访人员也从主要党政机关扩大到财政、审计、社区、企业等;巡视模式保持常态,每一年均对若干市级院开展巡视。
经过不断探索与实践,该省检察机关巡视工作日趋完善,已形成了完整的工作机制,即领导机制、巡视机制、反馈机制、回访机制和成果运用机制。
巡视就要旗帜鲜明地“挑毛病”
发现问题、反映问题、推动问题解决,被称作巡视工作“三部曲”。江西检察巡视工作“三部曲”又唱出了怎样的旋律?
“请你谈谈市院班子近年来履行‘两个责任’的情况,对班子成员有何看法,包括对省院有什么意见和建议?”在对新余市检察院巡视期间,江西省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巡视第三工作组组长孙牯昌开门见山地问,并认真记下谈话要点。
要在短短10来天时间内全面深入客观地了解最真实的情况,一旦有重大问题发现不了就是失职,不少巡视组成员深感责任更大、压力不小。为确保巡视效能的最大发挥,江西省检察院转变过去全面巡视方式,坚持问题导向,聚焦中心,突出了对重点对象的监督、对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对重点工作任务的把握。
“为提高巡视质量,我们在‘广、深、细’上下功夫,重点抓好三个环节:巡视前做好充分准备,制定《巡视工作方案》,对巡视人员进行集中培训,分别听取省院各部门对被巡视院工作情况评价,并精心梳理分类对班子成员的信访举报件,拓宽收集问题渠道,结合巡视工作实地核实,做到手中有粮、心中不慌;巡视中注重谈话质量,认真选定谈话对象,注重实地走访,上门征求意见,提升发现问题的能力;巡视后写好巡视工作报告,不唱赞歌,以突出问题为重心。”该省检察院纪检组监察处负责人熊良明介绍。
该省检察院检委会原专职委员、巡视第一工作组组长蔡田经历过两种角色,以前作为检察长曾接受过巡视,对“问题导向”四个字感触颇深。“到各地后,本着把问题找准找透这一关键,巡视组紧紧围绕‘四个着力’,在‘听、谈、访、查、记’等基础上,重点抓好民主测评、个别谈话、信访接待、实地察访等各个环节,发现了被巡视单位不少问题。”
蔡田还表示,巡视组与市级院党组所处位置不同,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检察业务建设的目标是一致的。
问题清单中的内容,均是一针见血,“市院领导班子在落实两个责任中措施不严、力度不够”“个别班子成员对分管部门重业务、重八小时以内管理,对党风廉政建设 投入精力不够”“一些部门负责人存在庸懒散现象,工作积极性不高、执行力不强”“检察工作品牌效应不足,有待进一步发挥辐射带动和示范引领作用”……
2011年全省市县两级检察院换届以来,该省检察院全面启动了对全省12个市分院的第二轮巡视。截至目前,已累计走访谈话876人次,发现廉政、纪律、作风、用人、业务等方面的问题252个,收到各种意见建议376条。
问题找得准、说得透,自然得到了当地党委认同和被巡视院虚心接受。
听取关于对南昌市检察机关的巡视通报后,江西省委常委、南昌市委书记龚建华评价说:“省检察院的巡视反馈意见,无论口头上还是书面的,针对性都非常强,提出的问题值得高度重视和警醒。”
时任新余市检察院检察长刘炽说,“新余市院党组坚持问题导向,通过坚决整改,强化长效机制建设,建立用制度限制权力、阳光用权、合力监督权力、严惩权力滥用四项机制,实现巡视成果尽快转化。”景德镇市检察院检察长黄永茂表示:“省院巡视组到景德镇市院巡视工作,是对我市检察工作的‘把脉问诊’、对领导班子政治上的‘健康体检’,我们将认真逐条梳理巡视通报的各项问题,把任务分解、责任分工到部门和个人,尽快实现整改落实到位。”
巡视成效如何,关键看成果运用
检察巡视工作成果运用,是整个巡视能否取得实效的核心环节。
江西省检察院对巡视成果运用非常重视,刘铁流主持党组会听取巡视情况汇报时,明确指示巡视成果转化要坚持着眼检察工作大局、结合工作实际,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通过接受省院巡视,对照巡视意见逐一落实、认真整改,更好地贯彻落实了全面健康发展要求,我市各项检察工作发展势头较好,队伍面貌有了新的变化。”2016年1月,赣州市检察院检察长胡火箭向省检察院赣州巡视“回头看”工作组汇报时表示。
2014 年12月,江西省检察院巡视组对赣州市检察院开展了为期10天的巡视工作,提出了涉及领导班子、检察队伍等方面的问题。巡视结束后,赣州市检察院在落实通报上一点都不含糊,很快制定下发了整改方案,分解为5个方面34项具体任务,针对反馈的意见提出了75条整改措施。
一年来,从一件件具体问题抓起,赣州市检察院动起了真格:赣县检察院反贪局一名干警因违反财经纪律受到严肃问责;五个县级院因干警违纪违法或案件办理、业务考核、检务 督察中的问题被通报批评;八名因人民群众满意度排名靠后的基层院检察长受到约谈……通过此类举措,赣州市检察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有了提升,各项工作进入了全面健康发展轨道。
和赣州一样,从巡视工作中受益的检察院不在少数。针对巡视中指出的检察工作品牌效应问题,南昌市检察院着力打造本土特色工作品牌,优化升级了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太阳花”行动、控告申诉检察工作“仲大姐服务热线”等精品,在全省检察目标管理考评中获得第一。
针对党风廉政建设问题,新余市检察院制定落实了“两个责任”实施细则,以数十条铁规全面从严治检,进一步完善检风检纪督察、执法办案监督等一系列内部监督规章制度,加强对领导干部、重点岗位、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连续两年被评为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先进单位。鹰潭市检察院发出《精心浇“廉花”,护好幸福家》家庭助廉倡议书,举办“争当廉内助,树立好家风”教育课,通过一系列行之有效的举措,该院被评为全国文明单位,涌现出江西“十大法治人物”王江明等一批先进典 型。
“通过巡视,发现了被巡视院在领导班子建设、个人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通过集中有效整改,推动了班子建设、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的深入发展。”江西省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巡视第二工作组组长江阶虎表示。
作为发现问题的前哨,巡视工作的效应是明显的,通过设置“隔离带”和“缓冲区”,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避免了更严重问题的出现。“2015年,我们共受理反映检察人员违纪违法举报线索51件,同比下降了28%。巡视工作还从全省检察大局的角度提出了一些意见和建议,被省院党组的采纳,有力推动了全省检察工作的全面健康发展。”魏运亭表示。
巡视工作成果的运用,还体现在打造过硬检察巡视队伍方面,结出了累累硕果。
“能进入省委巡视人才工作库,和参与院里内部巡视工作分不开。”江西省检察院巡视工作人员欧阳传淦深有体会。截至目前,该省检察院选送2人参加最高检首次对其内设机构的巡视,先后选派25人参加江西省委巡视工作,推荐8人纳入省委巡视工作人才库。这批走出院外、参与巡视的人员,以严谨的作风和优良业务能力,得到了最高检党组和省委巡视办的一致好评。
作为江西检察巡视工作的主导者和力推者,刘铁流欣慰地表示,江西的实践充分证明,巡视制度是强化检察机关党内监督、上级对下级监督的有益探索,具有其他内部监督方式难以比拟的优势。今后,江西检察机关将继续开拓创新,积极稳妥开展好检察巡视工作,为检察机关在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发挥作用提供更有力的纪律作风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