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干县检察院探索新路子促进侦防一体化

09.12.2014  19:18

    新华网江西频道12月9日电(张伟丽)近年来,新干县检察院立足本职,切实发挥职能作用,抓办案工作不忘职务犯罪预防,在检察工作中探索出了一条“力求化解社会矛盾抓接访、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抓办案、开展职务犯罪预防促廉洁”的新路子,始终把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满意度作为最大追求,为县域经济繁荣及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有力的助推作用,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利用控告申诉窗口平台,认真倾听群众诉求,努力化解社会矛盾。该院视群众为亲人,把控告申诉窗口作为接触基层群众、了解群众诉求的平台,认真接访听取人民群众在民事、刑事诉讼中的诉求以及人民群众对社区、乡村干部在执行党的政策、服务人民群众过程中的偏差和存在的问题,对群众的合理诉求,认真引导,及时通过各种渠道予以解决,对由于基层组织工作人员在工作方式方法上出现的偏差,及时向基层组织反馈予以解决,对当事人认识上的错误和误会则结合法律政策规定,予以认真开导,减少隔阂,消除误解,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有效防止矛盾上交和上访、越级上访等社会不安定因素的发生。

    二、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积极查办职务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近几年来,该院根据群众举报和上级院交办,查办了一批国家工作人员、农村基层组织负责人等贪污挪用项目资金、侵吞集体土地征用款、危害民生民利的贪污贿赂案件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枉法、滥用职权的渎职犯罪案件。通过查办案件,增强了检察机关的公信力和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的满意度,感受到了我党反腐败的决心和力度,减少和杜绝了因践踏公权,损害群众利益贪污腐败案件的发生而导致的群众上访事件的发生,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三、坚持“侦防一体化”,大力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实行警示教育为先。以预防职务犯罪进机关、进企业、进乡村、进学校、进社区的“五进”专项活动为契机,积极开展以警示教育为主的职务犯罪预防宣传,进入乡镇机关、学校及事业单位、金融企业,在广大干部职工中进行“牢记法律意识、责任意识”教育。同时,结合案件查办情况,积极开展了预防职务犯罪的警示教育活动,通过开展以身边的事教育身边人的活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政治效果和法律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