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县检察院案管中心“五个强化”提升案管质效

14.11.2014  15:41

新建县检察院始终把强化案件质量管理作为加强执法规范化、提升执法公信力的重要途径,案件管理部门通过不断完善和创新监督方式强化对办案活动的全程、动态、实时监督,促进严格规范执法。

强化流程监控,力促执法规范。案管中心设置流程管理员,专人负责从案件进入检察环节即开始进行个案跟踪监控,针对不同办案部门的具体情况,重点监控办案程序是否到位、办案期限是否超期、信息录入是否完整准确、文书制作是否规范等。案管人员对办案期限进行预警提示,对办结移送的案件进行送案审核,有效增强了承办人对所办案件的质量意识,保障了办案的规范化。

强化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提升执法办案效果。充分利用全国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积极督促承办人利用系统“风险评估”功能对案件存在的风险信息进行评估,依托系统风险评估查询及统计功能,对存在执法风险因素的案件进行重点监督、实时监控、定时跟踪,有效增强执法办案风险预警机制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同时加大检查督办力度。案管中心对各业务部门要对外移送的案件,进行执法办案风险评估情况检查,检查是否及时进行了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是否按要求填写《执法办案风险评估登记表》,强化风险评估预警。

强化涉案款物管理,实现监管有序。建立了专门的涉案财物保管场所,实现了涉案财物由案管部门统一保管的局面。案管中心制定了《新建县人民检察院涉案款物实施细则》,明确规定了案管中心负责对扣押的涉案物品和随案移送的赃证物进行监督管理,并会同纪检监察部门每月对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物进行监管。

强化案件质量评查,提高办案质量、效率。制定《新建县人民检察院案件质量评查方案》,对案件定性、事实认定、处理结果以及案件在不同诉讼阶段的评查标准均作了进一步细化,使评查标准容易理解、便于操作。深入开展案件质量评查活动。通过对案件的实体、程序进行审查,进一步规范执法办案,提高办案人员案件质量意识,发挥案件管理部门对案件质量进行管理、监督的作用。

强化律师接待工作,提升服务水平。案管中心配备了专门的律师接待人员和律师接待室,并配置了高速扫描仪、打印机等设备,将侦查机关移送的纸质卷宗及时扫描转化为电子卷宗,律师在电脑上即可看到案件卷宗资料,律师可以对电子版进行拍照,也可以选择打印,实现了案卷一次扫描多次阅卷,从根本上解决了律师阅卷耗时长、浪费多等问题。(熊 兰)

供稿:新建县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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