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仁县检察院注重三个加强切实发挥案管职能作用

28.05.2014  23:37

2013年以来,崇仁县检察院紧扣案管部门“管理、监督、参谋、服务”的职能定位,认真研究制定工作机制,改进措施,积极发挥案管职能作用,以保障涉案人合法权益,取得良好效果。

加强赃证款物监督管理。该院通过制定的《崇仁县人民检察院规范赃款赃物管理的若干规定》,强化对涉案款物扣押管理等的监管,严格规范赃款赃物移交流程,保证涉案款物从扣押到处理结束得到实时监管,防范堵塞赃款赃物管理漏洞。同时,加强硬件配置,设立专门保管室,内设独立的赃款、赃物保管区,赃款赃物由专人负责保管,确保涉案款物的保管安全。目前,已办理赃款赃物出入库6件,均按要求实现款物进出规范操作,未发现违法违规情况。

加强案件流转审查。该院出台规定,明确案件受理“案管初审、业务部门实审、再案管部门核审”三级审查机制,三级审查合格后正式决定案件的受理。在案件审查时,重点对证据的程序合法性进行审查,审查侦查机关对讯问地点、时间、讯问人数不合法,权利告知不到位等办案程序问题。今年以来,经案管部门受案前审查,退回、不予接受、要求补充移送案件12件,在确保了案件质量的同时,保障了涉案人员应有的合法权益。

加强律师执业权的保障。该院与县司法局联合制定关于保障规范律师在刑事诉讼中依法行使会见、调查取证和阅卷权利的若干意见,决定由案件管理办公室统一负责此项工作。该院在案件受理中心设置了律师接待室、阅卷室,为律师提供案卷材料复印、电子卷宗查阅、检察官会见等法律服务。同时,该院创建了律师接待QQ,为律师提供案件信息查询预约、申请等远程便捷服务。

崇仁县检察院通过以上三个“加强”措施,加大了案管职能作用,切实保障了涉案人合法权益。(孙俊 陈贤君)

供稿:崇仁县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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