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与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签订“检校共建”活动深度合作协议

30.09.2017  20:28

9月29日上午,我校与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签订“检校共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活动”深化合作框架协议书。校领导黄路生、胡春晓、许斌华,党办校办、纪监审、保卫处、人文与公共管理学院负责人,学校法律顾问,南昌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林才,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全体检察干警出席签约仪式。

经开区检察院院长王林才在仪式上致辞,他介绍了经开区检察院的发展历程,并回顾了双方2010年签订“校检共建”合作协议以来,在共同创建和谐平安校园、学生社会实践、预防职务犯罪等方面的工作开展情况。他希望,双方在前期“校检共建”良好合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合作,实现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合作双赢,为建设平安经开、法治经开做出积极的贡献。

校党委副书记胡春晓宣读了《“校检共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活动”深化合作框架协议书》。

校党委书记黄路生院士在仪式上讲话,他充分肯定了双方“检校共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活动”的各项成绩,希望双方继续坚持共建共享共赢,不断丰富和深化合作内容,推动形成更宽领域、更全方位的合作交流新格局;进一步丰富人才培养模式,加强法学理论教学与案件审理实践工作的交流,提高我校师生和检察院院干警工作能力水平,切实推动合作项目落地见效。

   

   

   

   

报道:宣传部    袁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