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川县检察院联合有关部门开展野生动物保护专项整治行动

16.03.2015  19:40

为切实加强野生动物资源保护,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的违法犯罪行为,进一步规范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行为,防止“舌尖上”的犯罪,全面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近日,黎川县检察院联合县森林公安分局、林业局开展野生动物保护专项整治行动。

为加强此次野生动物保护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黎川县成立了由检察院和森林公安分局、林业局组成的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

该小组加强对野生动物越冬地、繁殖地、迁飞停歇地、迁飞通道、集群活动区的野外发巡护和监管,严厉打击使用网捕、下毒、枪击、下套等手段乱捕滥猎野生动物的违法犯罪活动,确保野生动物种群及其栖息地安全。

同时,组织力量对集贸市场、餐饮饭店、花鸟市场、商店、药店、车站、野生动物及其制品重点运输路线和交通要道、药用野生动物原材料集散地和其它野生动物及产品经营较集中的场所进行巡查,打击非法收购、加工、出售、运输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违法犯罪行为。

此外,强化日常监管措施,严把利用种类和数量关,坚决杜绝超数量、超种类利用野生动物资源,凡超种类、超范围经营野生动物或其产品的,坚决依法查处,确保野生动物产业依法有序发展。

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稳、准、狠”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违法犯罪活动;坚持经常性巡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重点查处群众反映强烈、影响恶劣的违法犯罪案件。对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和徇私舞弊的,一经查实,要严肃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赵敏 平林飞)

供稿:黎川县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