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德安县检察院荣获省“先进基层检察院”

12.08.2015  00:16

近日,江西省德安县检察院被江西省检察院授予“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荣誉称号。

据悉,该院一直立志检察职能,通过多种措施“争先创优”。该院首先服务当地的经济社会发展,积极策应九江沿江开放开发战略,完善落实《服务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的意见》和《关于服务城市重大建设项目的意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依法严厉打击偷税骗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严重经济犯罪。如该县工业园区企业某医材公司法人曾某和公司出纳洪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信用卡诈骗、骗取贷款案,造成60余受害人损失900余万元,社会影响极大,该院提前介入,快捕快诉,曾某最终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1年,有力打击了犯罪,维护了良好的市场环境。

同时,该院针对近年来征地补偿、社会救济、劳动就业等领域出现的侵害农民利益、破坏惠民政策问题,加大查处力度,查办了该县宝塔乡田塘六组组长胡某和会计胡某挪用征地补偿款大案以及河东乡上畈村支部书记禹某、二组组长禹某和会计赵某挪用征地补偿款大案。此外,该院积极关注农村改革发展,帮助该县聂桥镇争取项目资金15万元建设民生工程,先后挤出资金10万元帮助挂点村进行新农村建设和发展农业生产。

此外,该院还注重检察文化建设,提出“效率、创新、励志、和谐”的院训,提倡“爱岗敬业、带着责任工作,开拓创新、带着思考工作,和谐共事、带着快乐工作”三种精神,营造涵盖学习文化、环境文化、制度文化、情感文化四个方面内容的检察文化氛围;建立了九江市首家院史陈列室和警示教育基地,作为深化“文化育检”搭建一个新的窗口和平台。(王海宝 高 原)

供稿:德安县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