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县检察院连续四次获评“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

14.09.2015  15:18

近日,新建县检察院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日报社评为“二〇一五年度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这是该院自2012年以来连续四次获此殊荣。

据悉,该院高度重视检察宣传工作,积极推进检察业务工作,制定完善了检察信息、宣传、调研工作制度和奖励办法,明确了检察宣传工作任务,健全了组织领导。在工作中,紧紧围绕检察中心工作,牢牢把握正确方向和舆论导向,弘扬检察“主旋律”,传播法治“正能量”,大力宣传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狠抓司法改革任务落实、严格规范司法行为、服务保障“昌西明珠”建设目标的新进展和新成就,有力增进了社会各界对检察工作的了解,促进了执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的提升。

新媒体时代下,该院在发挥传统媒体主阵地作用的同时还积极开辟网络宣传阵地,构建多元化宣传体系,充分搭载新建检察官方网站、微博、微信平台,及时发布检察工作动态和重要案件信息,多角度地展现我院取得的成效和经验;结合检察干警进村入户,深入基层开展检察宣传,积极开展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举报宣传周、预防职务犯罪专题宣讲等活动,深入县直机关、企业、乡村、学校、社区,和干部群众面对面进行宣传,增强检察机关执法办案的透明度和公信力,进一步提升检察工作的影响力,树立了检察机关的良好形象。(邓永光)

供稿:新建县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