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委检查我省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工作

22.01.2014  12:18

      2014年1月12--16日,根据水利部安排,长江委检查组一行4人来我省检查了小农水重点县建设,根据安排分别检查了万载县(第三批)、青原区(第二批)、永丰县(第四批)、乐安县(第四批)、浮梁县(第一批)5个重点县的建设管理情况,检查组每到一县,首先听取汇报,而后分组分别查看现场和查阅资料。

      检查组对我省小农水重点县做法给予了充分肯定,一是水利财政配合默契,在重点县的前期设计、办法制定、管理规范和资金使用等方面工作,不管是向上汇报,还是下基层,水利、财政都相互配合。二是在建设中坚持"五个统一"工作措施,统一工程规划,统一设计标准,统一质量标准,统一建后管理,统一信息系统。三是落实省级资金,严格县级配套。实行省级财政与中央资金1:1配套,并要求重点县按中央资金的50%安排县级投入,使各县年度投资达到2000万元(中央800万元、省级800万元、县级400万元)。四是加大投入,安排基层组织能力建设资金。2013年在省级资金安排了近3000万元用于全大部分地区的能力建设经费。每个乡镇水务站补助2万元,每个用水户协会补助1--2万元,为提高基层水利服务水平奠定了基础。

      在各县反馈意见中,检查组就如何做好我省小农水重点县,提出了很好的建议,一是认真总结,总结好的做法,指导其他重点县建设管理工作,少走弯路。二是加强宣传。这是水利部门的通病,水利同志只知道干活,不知道宣传,宣传的意义,在于让更多的农户了解我们的工作,参与我们的工程,管理我们的项目,把小农水当成农户自己的事。三是强化管护。工程建好了,不养护好,等于没建,请各重点县重视管护工作,

      省水利厅杨丕龙副厅长,农水处、省财政厅农业处有关领导陪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