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通过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及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扩项及复评审

08.06.2016  11:18
   
      近日,抚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通过了由江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派出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组进行的新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复评审及食品、药品、化妆品、药包材、保健食品检验参数扩项工作。
   
      评审组按照《检验检测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和《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的要求,通过听取汇报、察看实验室环境和设备配置、查阅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及相关记录、考核授权签字人和相关人员、安排现场试验、盲样考核等方式,对抚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开展了全面、系统的现场评审。评审组对该所的体系建设、组织管理、技术检测能力和实验室建设给予了高度评价,对准备工作及检测能力给予了充分肯定。评审组成员通过认真细致的评审后,认为本所的管理体系文件内容齐全、运行有效,人员、环境、设备满足检测需要,质量体系能够保证检测工作质量、保证机构的独立性、公正性,申请的2名授权签字人符合授权签字人条件,各项质量活动符合评审准则要求,给予通过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及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的扩项和复评审。目前,抚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的检测能力已扩展到药品、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药包材、医疗器械及空气净化检测1000余个参数(含品种)。
     
      此次扩项评审和复评审的顺利通过,标志着抚州市所检验检测能力得到了进一步巩固和提升,为持续实现质量目标,更好地服务于企业发展和群众健康提供了有力的技术保障。(抚州市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