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出台“森林城乡、绿色通道”建设财政资金补助政策

04.12.2013  11:11

11月底,新余市出台了《2013年度“森林城乡、绿色通道”建设市级财政资金补助办法》。《办法》将森林乡村创建、通道绿化、绿道工程建设等项目纳入补助范围,并明确工程建设标准和补助标准。补助资金采取“先建后补”的方法,由县区根据年度建设任务,对纳入年度规划的项目进行自查,将合格项目进行申报,市财政、林业部门进行核查。

近年来,该市高度重视植树造林和森林城市建设工作,市财政每年预算安排3000万元专项资金,推动了全市“森林城乡、绿色通道”建设,为加强生态建设提供了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