樟树交警深入“农村家庭”开展宣传活动

06.11.2015  18:26

  为大力宣传、告知《刑法修正案(九)》第一百三十三条相关修改条款和内容,增强农村群众的法制意识和文明交通意识,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着力推进樟树市平安建设。

  11月5日,樟树交警大队迅速安排二中队部分民警深入洋湖乡105国道旁边的东阁村进行宣传,民警们一走进村庄便和老百姓围座在了一起,在村委熊书记的介绍下说明我们的来意,民警直进主题;宣传民警一边向群众介绍“刑九”新法律规定的主要内容,一边向群众和驾驶人散发自制的《刑法修正案(九)》宣传资料,详细的讲解了“刑九”修正中的追逐竞驶、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告诉广大农村群众醉酒驾驶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提醒家庭中的主妇丈夫出门要警告他不要喝酒驾驶摩托车、电动车;105国道又紧靠村庄不远,危险系数大,一定要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杜绝不良的驾驶习惯,做一个文明出行的带头人。

  根据《刑法修正案(九)》的修改内容,民警还简单的介绍了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车辆严重“超员”、严重“超速”等行为入罪的原因;告诉群众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车辆严重超员、严重超速等行为的处罚有什么变化;“刑九”针对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的法律责任作了哪些新的规定;民警多角度的为群众进行了讲解,并呼吁广大群众和农村驾驶人要克服麻痹思想,提高认识,文明驾驶,礼貌行车。

  宣传活动期间,民警共散发自制的《刑法修正案(九)》宣传单近160份,受教育群众达200余人,有效的帮助了农村群众、家庭、驾驶人准确理解修正案中的有关交通法规的条款,提高了他(她)们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自觉性。

  (刘六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