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通报9起违反八项规定问题 樟树博物馆长私设“小金库”

06.09.2014  14:16

  江西网络广播电视台9月5日南昌讯(记者 良保)9月5日,记者从江西省纪委监察厅网站获悉,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宜春市通报9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据了解,这9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典型问题为,袁州区卫生局职工施钧、靖安县南山采育林场场长曹建光,违规使用公务用车,分别受到行政警告处分和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樟树市博物馆馆长李昆,私设“小金库”,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靖安县机关事务管理局职工邹浔、高安市筠阳街办敬老院院长朱亻毛苟,工作时间参与以钱为注的娱乐活动,分别受到行政记过处分和党内警告处分;

  高安市蓝坊镇中心小学校长、支部书记吴仁平,违规发放福利,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高安市国土资源局城区直属分局局长罗刚毅,公款报销国内旅游费用,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上高县翰堂镇有源村石溪组组长晏发根,公款大吃大喝,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上高县卫生局原副局长兼农医局局长陈凤翔,以中餐补助为名义滥发钱物,受到留党察看处分。

  通报要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抓住中秋国庆这一重要时间节点,切实加大“两节”期间的监督检查力度,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坚决快查严处、通报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