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樟树对4名涉嫌非法排污者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14.11.2015  17:48

    11月14日,记者从樟树市政府获得消息,该市依法查处两家非法排污企业,并对4名涉嫌非法排污责任人员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最近,有群众举报樟树市有企业非法排污,江西省、樟树市环保部门立即组织力量开展调查,发现两家企业存在严重非法排污行为,其中,位于樟树市开源路的一家污水处理厂试运行期间通过私设暗管偷排污水,樟树市科海化工有限公司曾利用槽罐车朝厂区附近的雨水管井倾倒污水。

    对此,樟树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迅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当晚出台包括“从5日晚上起三天内,樟树市所有有废水外排的企业全部停产整改”在内的九条措施。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条款,11月8日,樟树市公安机关对上述两家企业的行为正式以刑事案件立案查处。当日和12日,分别对樟树市科海化工有限公司负责生产的副厂长顾某;被查污水处理厂厂长戴某、副厂长蔡某和具体实施者彭某四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目前,四名犯罪嫌疑人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11月14日,樟树市公安局负责人表示,下一步他们将展开更加深入的调查,严厉打击非法排污行为,绝不手软,让污染环境的犯罪分子得到应有惩罚。记者谢子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