樟树市残联建立残疾人临时救济制度

15.04.2014  20:19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两个7号文件精神及宜春市委和樟树市委两个12号文件精神,全面加强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切实改善残疾人的民生,保障贫困残疾人的基本生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结合实际,樟树市残联制定了《樟树市残疾人临时救济制度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以保障残疾人基本生活、维护社会稳定、帮助残疾人尽快摆脱困境,体现党和政府的关注、关心和帮助为指导思想。

  《方案》规定,救济对象为具有本市常住户籍,办理了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在本年度内因重大疾病、交通事故、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等原因造成基本生活暂时困难的残疾人。根据救助对象的困难程度分别给予500-2000元的临时性救济金。每年约救助200名对象,约安排20万元资金,所需资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实行专项管理,专款专用。

  救济发放将严格遵循“申请”、“ 初审”、“再审”、“批准”、“发放”的程序,逐级上报,坚持救急救难,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尽最大力量为亟需解决困难的残疾人提供救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