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贤县:“1+N”模式开展涉罪未成年人帮教工作

16.11.2015  22:19

“没有检察官的帮助,就没有今天这样来之不易的学习机会,我很珍惜。”近日,一封学生小杨寄自校园的来信让进贤县检察院未检科干警在忙碌工作之余感受到一份欣慰。

小杨(化名)是该院的帮教对象。因为参与了一起校园聚众斗殴案,正在读高二的他成了一名犯罪嫌疑人,2015年5月中旬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鉴于小杨平时的表现,该院依法对其作了不起诉决定。该院和学校、家长签订了三方帮教协议,共同做好今后对小杨的帮扶矫正工作。

据了解,为做好涉罪未成年人帮教工作,该院结合实际采取了“1+N”帮教措施,“1”即专门为未成年人犯罪度身定制一个“太阳花”工程,联合妇联、教育部门人员成立组建涉案未成年人帮教志愿者服务队伍,与县温圳工业园联合建立帮扶基地,共同开展对涉案未成年人的帮教工作,为符合条件的未成年人提供技能培训和就业指导;“N”是整合公安、法院、司法等有关部门及社会多方资源,形成覆盖刑事诉讼全程的涉罪未成年人帮教网络。

在该院的帮助下,象小杨这样重返校园的涉罪未成年人还有3人,其中一名帮教对象在今年六月高中毕业后,利用在学校学到的一技之长已找到了一份自己心仪的工作。

据悉,自去年6月成立未检科以来,该院先后帮教二十余人,开展普法宣讲十余次,宣讲对象已超2000余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