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横峰县姚家乡农民建房问题的现状、成因及对策

14.12.2015  23:55

农民建房管理是基层国土资源管理的重要工作,也是实际管理工作中的薄弱环节。近些年,随着经济的发展以及国家一系列强农惠农政策的深入实施,农民收入获得稳定快速增长,生活条件得到明显改善,为农民建房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但是,在不断高涨的农村建房热潮中,农民建房普遍存在着“不批就建,少批多建,无序乱建”等现象,不仅违反节约集约用地政策,而且给耕地尤其是基本农田保护工作带来巨大挑战。

一、农民建房现状

(一)随着农民经济收入的增加,农民建房数量也在急剧增加。据统计,横峰县姚家乡从2012年以来农民拆旧建新180幢,选址新建30幢,这三年每年新增房屋约70幢,出现了建房热的现象,近来农民纷纷提出要求建房的申请,今年姚家乡国土所收到建房申请书达60多份。

(二)随着建房数量的增加,加之计划生育造成家庭人口结构的变化,农民的居住条件得到改善,从调查数据来看,大多数的村庄虽然村民年均收入不高,但住宅实有面积却不低,大部分村庄人均住宅面积达到40平方乃至50平方以上。

(三)随着人口外流迁移,很多村庄的房屋空置栋数接近10%,大多数楼房三层以上为闲置状态,有些偏远山村整个村落呈空心状态。一些老旧房屋草比人高、老鼠乱窜,长年无人居住,一些新建的房屋只有春节几天才见灯亮,平时基本闲置养苍蝇、蚊子;另一方面,仍还有少部分条件差的农户,建不起新房,居住条件简陋不堪。

二、农民建房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原因

(一)违法占地现象普遍存在。建房无规划许可,房屋建筑五花八门、风格迥异,房屋坐落分散无序、杂乱无章;近些年农民建房数量急剧增长,相当比例的建房行为并没有办理正当的用地和建房手续,未批先建、批东建西普遍存在,“开天窗”随处可见.而办理了审批手续的也大都存在批少建多的问题。这种情况的客观原因是农民有改善住房条件的需求,原有宅基地或者面积小或者地方偏僻出路不畅,而因为农村建设用地指标严重不足调剂困难、空置住宅拆除难等原因,政府并没有合法合规满足条件的土地供应,用地供需矛盾突出,因此类似村道两旁的耕地、农户自留菜地田地山地等纷纷被违章建房占用。主观原因是农民混淆了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的区别,把土地看成私有财产,误认为可以擅自改变土地用途,通过私下交易置换占用耕地建房的现象也十分严重。

(二)违反规划,布局混乱,随意搭建。虽然目前姚家乡都已经编制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但仍然缺少可以有效规范和引导农民建房的村镇建设规划,导致农民建房选址随意性较大,而多数选择在自留地、承包地或交通便利的村道两侧,造成新房旧房斑驳错杂,公共通道越来越挤,房子大小、高矮参差不齐。既影响了村容村貌,又严重浪费了土地资源;另一方面,长期以来,“一户一宅”政策未执行到位,有的农民在新的地点建造了住房,但旧房就是不肯拆除,“一户多宅”现象还普遍存在。

(三)群众法律意识淡薄。由于农村个人建房用地需求的急速增长,群众对国家惠农政策认识不足,以及珍惜保护土地意识淡薄,不少农民群众思想上存在一些错误观念和不良倾向,助长了农村个人建房用地随意性,导致农村个人建房用地管理出现了较为混乱的局面。

三、 农民建房管理的对策建议

(一)加强管理,完善有关制度。一方面,要充分发挥村级组织作用,进一步规范村级组织的审批程序,建立严格的审批制度,杜绝人情关系的影响,认真履行宅基地初审核查工作,从源头上把关好审批环节;另一方面,国土、规划等部门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审批,加强土地执法管理,严厉打击农村土地私下买卖、私下交易的行为,坚决制止擅自改变土地使用性质的行为,如将农田、菜地、山地改变宅基地;第三,建立严格的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对因工作人员循私舞弊、弄虚作假以及审查不仔细等产生严重后果的行为,除坚决整改外,要追究直接当事人的相关责任。

(二)发挥规划的管控和引导作用。首先,在充分征求公众意见的基础上,尽快完成村庄建设规划编制或修编工作,实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庄建设规划的完全对接,提高村庄规划的技术参数,对村庄的建设区域和控制区域进行规划,充分发挥规划对村镇建设的调控、管理作用。乡镇成立一支高效、廉洁的农民建房专职执法队伍,日常巡查、制止到位,针对村民抢搭抢建的违章建筑,执法部门按照《城乡规划法》坚决予以拆除,切实将违法用地控制在萌芽状态。

(三)宣教并重,构建农民建房服务体系。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到各个行政村,向村民发放国土资源宣传手册,讲解国土资源国情国策、土地保护的现实意义等,提高他们保护耕地的意识,增强珍惜土地的自觉性和社会责任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