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安监局第九十九次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行政许可联席会议决定

24.08.2015  13:01

2015年8月11日,省安监局总工程师周平主持召开了省安监局第九十九次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行政许可联席会议,省安监局纪检组组长彭建华同志列席参加了会议,参加会议人员有省安监局监管一处正处监察员钟冬林、调研员林武和张勇、戴世梁、黄德福同志,省安全监察总队副总队长邓小明同志,省安全生产协会秘书长王显荣和苏衍春同志,省安科中心吴鹰翔同志,省应急救援中心廖亮同志,省办证大厅周丽萍同志。会议就有关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行政许可事项进行了研究并做出决定。现将有关会议许可决定情况公示如下: 

一、通过延期申请许可10家

对符合安全生产条件,提出延期申请的(江西省核工业地质局二六八大队、江西省煤田地质局二二六地质队、江西有色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铅山县英蒋乡龙头岗铅锌矿地下开采、弋阳县中萤矿业有限公司磨盘山萤石矿、江西大茅山企业集团花桥实业公司八十源金矿、新余市寨口矿业有限公司尾矿库、江西省玉山县顺鑫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南矿区、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城门山铜矿露天开采和江西省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等10家企业,通过其安全生产条件审查,予以延期许可。

二、通过变更申请许可10家

对符合安全生产条件,提出变更申请的(铅山县太源萤石矿有限责任公司太源萤石矿、江西省德兴市花桥金矿有限责任公司金矿地下开采、江西岿美山钨业有限公司、江西岿美山钨业有限公司地下开采、江西岿美山钨业有限公司尾矿库、江西下垄钨业有限公司大坪矿区、江西下垄钨业有限公司左拔矿区、江西下垄钨业有限公司樟斗矿区、江西下垄钨业有限公司大坪尾矿库和江西下垄钨业有限公司樟斗尾矿库)等10家企业,通过其安全生产条件审查,予以许可。

三、不予以通过许可2家

对不符合安全生产许可有关规定,提出申请的(上犹县皮鞘坑铅矿和万年矿业有限公司尾矿库)等2家企业,不予通过其安全生产条件审查,不予以许可。


附件: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查意见告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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