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安监局第102次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行政许可联席会议决定

15.12.2015  15:32

2015年12月10日,省安监局总工程师周平主持召开了省安监局第102次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行政许可联席会议,参加会议人员有省安监局监管一处处长钟冬林、调研员林武和张勇、戴世梁、黄德福同志,省安全监察总队副总队长邓小明同志,省应急救援中心曾小明同志,省安全生产协会秘书长何显机和苏衍春同志,省安科中心吴鹰翔同志,省办证大厅周丽萍同志。会议就有关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行政许可事项进行了研究并做出决定。现将有关会议许可决定情况公示如下: 

一、通过首次申请许可的4家

        对符合安全生产条件,提出首次申请的(上饶县龙行矿业有限公司上饶县葛山坞萤石矿、九江矿冶有限公司丁家山金铜硫矿、中核抚州金安铀业有限公司云际矿井和江西三和金业有限公司4号(中和渣)尾矿库)等4家企业,通过其安全生产条件审查,予以许可。

二、通过延期申请许可13家

对符合安全生产条件,提出延期申请的(江西有色地质矿产勘查开发院、江西金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上饶县铜矿、弋阳县兴鑫萤石矿、瑞金市金鑫矿产品实业有限公司花石萤矿、新干县新衡矿业有限公司、兴国东方华玉氟业有限公司忠田萤石矿1#井地下开采、吉安县油盘铁矿漳安峥嵘选厂山西尾矿库、德兴市杨家金矿、德兴市蛤蟆石金矿、江西铜业集团银山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地下开采、江西铜业集团银山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露天开采、江西铜业集团银山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银山尾矿库和江西铜业集团银山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等13家企业,通过其安全生产条件审查,予以延期许可。

        三、通过变更申请许可3家

对符合安全生产条件,提出变更申请的(弋阳县旭光乡水林铅锌矿、瑞金市泽瑞矿业有限公司瑞源萤矿和中核抚州金安铀业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通过其安全生产条件审查,予以许可。

 

附件: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查意见告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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