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湖区下正街电厂旧改地块下达房屋征收令

29.11.2014  12:05

   被征收户可就近安置青山湖西岸

  东湖区下正街电厂旧改地块,目前已有827户居民领取搬迁序号,完成总任务的60.90%。记者昨日从东湖区了解到,该地块旧城改造项目房屋征收令已正式下达,并公布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根据补偿方案,征收房屋的补偿实行房屋就近(异地)产权调换与货币补偿两种方式,由被征收人自行选择。其中,选择货币的按市场评估价补偿,即签即办。选择就近产权调换的,按“征一还一、就近靠档”原则进行安置。就近调换地点为青山湖西岸安置房小区(期房)。

  补偿签约期限到明年1月26日

  据介绍,下正街电厂地块需征收房屋建筑面积约13.9万平方米,被征收户数1416户。该地块旧改工程房屋征收补偿签约期限为:自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起至2015年1月26日。搬迁期限为:签订征收补偿协议之日起15日内。

  根据相关补偿政策,在就近靠档户型内,安置房套内建筑面积超过原房屋套内建筑面积部分5平方米内(含)按优惠价(安置房市场评估价的70%)结算;超过5平方米以上按安置房市场评估价结算;在就近靠档户型内,安置房公摊面积超出原房屋公摊面积部分按安置房建安成本价结算。就近产权调换地点为青山湖西岸安置房小区(期房)。异地产权调换地点为红谷滩九龙湖安置小区(期房)。

  实行异地产权调换的,按“用地段区位换面积”的办法进行优惠安置,被征收人可以按套内建筑面积增加建筑面积的优惠,增加幅度为40%。

  货币补偿可获6个月临时安置费

  在搬迁补偿方面,户建筑面积100平方米以内的每户每次500元;户建筑面积超过100平方米的,每户每次500元,另加超出部分每平方米3元。在临时安置补偿方面,选择产权调换的,在规定或约定的临时安置期限内,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每月13.5元结算;户结算后少于600元/月的,按600元/月结算。临时安置期限延长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选择货币补偿的,一次性按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每月13.5元发放6个月临时安置补助费;户结算后少于600元/月的,按600元/月发放6个月临时安置补助费。

  此外,被征收人符合公租住房申请条件的,可以优先安排公租住房。被征收居民迁出原地后的义务教育入学,可选择继续在原户籍所在地按原招生办法入学,或在安置房所在地就近学校入学,也可在被征收人租赁房屋附近就近入学,这属于过渡性就学。

  12月12日前搬迁奖励1.2万元

  私房住宅被征收户选择货币补偿的可享补助和奖励。被征收人在补偿签约期限内签约并在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交房的,另按被征收房屋市场评估价的20%给予补助。被征收人在补偿签约期限内提前签约并完成搬迁交房的,再按时间分段给予奖励,最高按被征收房屋市场评估价的20%给予奖励,在2015年2月11日前没有完成搬迁的不予奖励。

  为鼓励被征收人提前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并搬迁,对在2015年2月10日(含)前签约并完成搬迁交房的被征收人按以下方法给予奖励:每提前一天签约并完成搬迁交房的按每户每日200元奖励,最高奖励每户不超过12000元,即2014年12月12日(含)前搬迁交房。同时,房屋征收部门可根据工程进度的需要,对整栋(片区)、整个征收范围提前搬迁的被征收人,按提前搬迁的时段给予一定的奖励。

  私房非住宅提前签约也有奖励:在2015年2月10日(含)前签约并完成搬迁交房的,户建筑面积100平方米以内的,每提前一天,经营性非住宅每户按每平方米20元奖励,其他非住宅每户按每平方米10元奖励。李旸 记者 葛静